各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局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利用大批渔船集中在港伏季休渔的有利时机,切实加强渔业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船员业务技能提升,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渔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农渔安函〔2020〕49号)和福建
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闽安委办〔2020〕2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着眼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海洋渔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过开展安全教育、业务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渔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及渔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和“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工作水平,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内容
6月1日-30日,全省统一组织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安排专题学习,系统性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地各单位要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授、邀请专家授课、宣传平台宣传等方式,带头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行宣讲,推动学习活动走深走实。充分运用渔港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网络、电视广播、北斗终端等多种形式,组织渔民群众、渔业企业负责人以及基层渔业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学习渔业安全生产最新政策及必备知识,适时开展渔业船员培训和考试工作,扎实推进安全学习教育全覆盖。
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分时段、分批次组织集中观看学习《渔业安全生产专题片—安全能行万里船》专题片,促进警示教育入心入脑。紧密结合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围绕渔业无线电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发动宣传,持续深入推进,及时报道成效,加强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在省海洋与渔业局网站、“福建防灾减灾”微信公众号、东南网等各级媒体、重点网站或新媒体开设专栏专题,揭露一批长期影响渔业安全生产的“顽疾”,曝光一批违法渔船和个人,形成震慑作用。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制作专题视频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组织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广泛发动渔区群众开展安全生产知识
科普活动和“查找身边隐患”活动,深入排查整治渔船安全风险隐患,依法举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㈢组织开展专家下基层安全培训活动。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央视新闻、新华网、人民智云等主流媒体客户端的“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培训课程。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广泛利用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对船东船长、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辅导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业务。
㈣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渔业安全生产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围绕复工复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进行宣传,扩大渔业安全宣传覆盖面,推动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进渔港、上渔船、入渔户。持续加大对基层渔业渔政人员、渔业企业的教育力度,组织发动渔业安全协管员、消防志愿者、村委会人员形成基层教育网,推进渔民群众由被动接受安全生产信息向主动来获取、日常来学习、身边来传播转变。在渔区、渔港、渔村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宣传标语见附件),创新开展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等活动,营造渔业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社会氛围。
㈤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开展省、市、县联合渔船消防、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我省水上渔船消防和搜救机制的应急反应能力、组织协调以及应对解决海上突发事
件能力。各地要在“安全生产月”以及伏季休渔期间,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将演练活动与加强渔业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结合,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质投入,提高渔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㈥开展渔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各地要按照省局下发的《关于加强伏休期间渔业船员培训的通知》通知要求,利用“安全生产月”和伏季休渔期,对休渔渔船船东、船长及水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加大水上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培训力度,开展以安全避让、消防、防风、避浪、防雾和海上自救互救等为主要内容的渔业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渔民特别是船东和船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各地要积极创作渔业安全生产微视频、微电影、动漫、短视频、书法等安全文化精品,在全社会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三、“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安排
“八闽安全发展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起步开局、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扎实开展,深入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渔业特点的“安全发展区域行”宣传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宣传推广优秀经验做法,针对问题集中的渔船,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要畅通群众监督和媒
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119消防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有关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切实提升活动实效。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㈡提升活动实效。各地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八闽安全发展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渔业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渔船,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鼓励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渔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㈢营造浓厚氛围。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推动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拓
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渔港、码头、乡镇、渔村、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渔业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氛围。
各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于6月1日前将联络员(见附件2)报送局安办,及时提供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并于6月30日前报送活动综合情况(含附件3、4)。
联系人:于栋栋 0591-87838326 87878738(传真)
邮 箱:2873730551@qq.com
附件:1.全省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福建省“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3.渔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4.“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