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监测,全省近岸海域优良海水比例从2020年85.2%提升至2024年92.6%,今年春夏季再创新高达96.6%。
全面落实福建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86个重点任务措施,12个规划目标已全部实现。出台实施“1+7+N”(省级+市级+海湾)美丽海湾建设方案,指导各地分类梯次建设美丽海湾。
监督落实海上养殖规划,累计清退1万余公顷超规划养殖,推进传统养殖设施升级改造,促进海上养殖绿色转型。
积极推进入海河流总氮治理和管控,闽江入海口无机氮浓度下降45%。完成92.8%的入海排污口整治,入海沟渠“除黑”“消劣”率分别为97%、85.5%,排污口管理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