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福建省渔业减灾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工作需求,现对福建省渔业减灾中心海洋减灾和渔业安全应急工作信息宣传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以比选方式确定项目中标人,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海洋减灾和渔业安全应急工作信息宣传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标的
序号 |
采购品目 |
采购标的 | 采购数量 |
最高限价总价 |
1 | C23079900 - 其他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 | 海洋减灾和渔业安全应急工作信息宣传 | 1项 | 10万元 |
(二)项目内容
1.媒体专题报道:紧紧围绕省渔业减灾中心工作重点,深入挖掘、展示福建省渔业减灾事业的独特亮点和成就,策划原创专题报道,全年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累计不少于4个页码。
2.文章润色服务:安排1名专业采编人员,提供10次深度文章润色服务,为省渔业减灾中心相关工作或活动文章提供有力保障,采编人员须熟悉渔业相关工作。
3.快剪视频:结合“5.12”渔业防灾减灾日、开渔节、台风及冷空气节点,拍摄+制作不少于3条30s的快剪视频。要求同时推送至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微博等媒体平台,扩大视频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4.宣传推广:建立应急小组,围绕重大事件及防台风等相关节点,及时在中新网、中国网、新福建(客户端)、学习强国等省级及以上媒体平台及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新浪微博等网络平台推送突发事件信息,保证信息推送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全年不少于12次。
(三)服务项目要求
1.供应商应配备至少项目负责人1名、采编人员1名、摄像1名、编导1名、媒体宣推人员1名;
2.供应商需要在4小时内响应采购方宣传文字材料要求。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4月18日9:00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4月18日9:00
3.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省海洋与渔业局一号楼一楼会议室
4.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0591-87838320
5.评标方法:由福建省渔业减灾中心根据报价投标文件进行审验,为保障服务质量,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选取和确定中标单位。满分100分,其中资质及经验部分80分,价格部分20分,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为中标单位。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媒体专题报道、视频拍摄制作、宣传报道等服务所要花费的差旅食宿费、人力成本、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媒体平台合作资源等情况,不要为了中标而过度压低报价,影响后续工作正常开展。
四、供应商资格和需要提供的投标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应提供报价单,参考附件1。
5.供应商提供评分材料,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说明:上述资料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
五、参加报价投标须知
1.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将投标文件按投标报价规定格式送至福建省渔业减灾中心,送达方式不限,逾期不接收投标文件。
2.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文件与相关证明文件应提供目录并装订成册,装袋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4.供应商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其资质不得使用其他法人单位资料。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将导致参加资格被取消。
5.本次项目的比选结果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的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公告或通知。一切事宜由福建省渔业减灾中心负责解释,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已提交的文件。
6.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30天内签订合同。
7.服务期限:自完成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所有采购服务内容。
8.付款方式本项目采取分两次结算的方式。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向服务提供方支付30%款项,服务期限届满或完成采购服务内容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70%款项。
发布公告的网址: http://hyyyj.fujian.gov.cn/
附件1:报价单
附件2:评分标准
福建省渔业减灾中心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