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召开第三季度渔业安全生产暨海上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作者: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傅成志 责编: 刘真 发布时间:2024-08-16 19:29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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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沿海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执法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业务负责人收听全省海洋与渔业专题工作视频会,随后召开全市第三季度渔业安全生产暨海上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对全市渔业安全及海上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严格贯彻落实全省海洋与渔业专题工作视频会精神。

会议对下阶段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及海上船舶安全专项整治部署七项重点工作:一是开展开渔前警示教育。要强化参训人员身份核验,确保全市在册渔船船东船长全覆盖教育到位。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抖音等短视频平台广泛宣传典型执法案例,切实提升宣教实效。二是落实开渔前安全检查。加密港口巡查频次,确保开渔前执法力量下沉一线,开展“封港清查”及“1个100%、3个是否”专项整治行动,对每日出海船舶严格落实100%登临检查,严防渔船“带病”出海。三是加快出台减船转产政策。要结合实际加快研究出台转产转业政策及配套措施,加强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坚持疏堵结合,逐村、逐船、逐人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实施“一船一策”,稳妥推进船东船民转型转产转业。四是加快推进不纳管船舶处置。针对不纳管船舶,各地要抓紧组织拆解,不得采取出售方式处置。针对乡镇船舶集中停泊点,各地要按照全市集中停泊点优化整合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加快整合进度,并严格落实“6+1”管控措施。五是加强水上船舶风险防控。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利用“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实渔民思想工作,提升渔民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执行渔船点验、进出港报备、编组生产制度,落实水上船舶安全风险防范。六是加大执法惩处震慑力度。要切实提升执法办案质效,落实“快查快处”,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顶格处罚,达到“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七是提升项目资金使用质效。要规范使用涉渔专项资金,加快养殖设施升级改造、防灾减灾、渔港和渔港经济区等项目补助资金使用进度,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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