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第一季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召开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作者: 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韩晓婷 责编: 刘真 发布时间:2024-02-05 18:05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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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王添文主持召开全市第一季度渔业安全生产暨岁末年初海上渔业风险防范工作会,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近期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通报2023年渔业水上安全事故情况,对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具体部署。

会议指出,近期国内多地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加上海上多变的气候条件、复杂的作业环境,更凸显了当前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地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和“主动靠前一步”的担当态度,打起万分精神,强化风险防控,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确保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渔区安定稳定。

会议强调,一要抓好海上安全事故防范。要密切关注海上大风浪情况,及时发布天气海浪预警及安全警示信息,充分发挥渔业网格员作用,确保预警到船、到人,提醒督促海上渔船特别是在凌晨“黑色四小时”落实防风避浪、值班瞭望等安全措施,正确显示号灯号型,使用甚高频与商船沟通畅通,按规定开启并正确使用北斗定位、AIS、卫星宽带、VOIP语音电话等安全终端,积极防范化解事故风险。二要抓好渔业消防安全管理。要组织渔船、渔港(码头)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加强执法检查巡查,重点加强对火灾易发地点(部位)、消防设备配备的检查,排查灭火器、消防泵、消防管路(带),以及油管、电器炉灶等设施设备的老化、破损、漏油、短路或渗透等安全隐患。要开展渔港水域消防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紧盯港内明火作业、渔港装运易燃物等行为,确保渔港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三要抓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要组织开展渔船渔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地毯式、拉网式”排查整治渔船适航、船员适配、渔船作业行为、与商船碰撞行为、渔港水域安全和海上违法涉渔等6类渔船渔港安全隐患,逐船逐港过,安全隐患逐项销号清零、不留隐患“尾巴”,确保“渔船不安全不出海、必备措施不到位不出海”。严厉打击违规捕捞和“三无”船舶,维护海上渔业生产秩序。四是抓好渔船安全应急管理。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充分利用“海上漳州”平台,继续落实北斗示位仪等安全终端开机使用监视比对制度,及时发现处置渔船安全终端未装、关机、故障、无故下线、报警等异常情况。注意渔船报警核实的时效性,对于疑似发生事故的或者明确发生事故的,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协调海搜等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搜寻救助,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1月31日起,漳州市局5个工作组分赴沿海各地开展新一轮督导检查,督促各地利用“海上漳州”平台做好各项监管,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核查处置渔船异常情形,严禁渔船“带病出海”,严打违规捕捞和“三无”船舶,有效化解安全风险,牢牢守住渔业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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