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执法总队联合开展2022—2023年度已批用海项目监管执法检查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作者: 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刘英,肖灿良 责编: 刘真 发布时间:2024-01-18 17:05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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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全省已批用海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用海主体落实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打击违法使用海域和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等行为,近期,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联合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厦门海洋中心以及地市执法支队开展用海项目监管执法检查。

联合检查组对2022年以来经省政府批准的用海项目进行检查,共检查莆田、泉州、厦门3个地市用海项目15宗。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在汇报环节,听取项目单位用海情况报告,包括项目进度、用海面积等;在查阅资料环节,查看项目相关批复文件、权证情况、生态评估报告等材料;在现场核查环节,通过无人机航拍、现场拍照比对,对项目用海方位、用海面积进行测量。

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用海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条件、标准、范围、方式,是否取得海域使用权证,是否超期超范围用海用岛,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用海方式、施工方式进行施工,是否落实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和用海批复文件要求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海域使用管理要求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保设施建设不规范、生态措施未落实等问题,督促项目业主进行整改。

同时,执法人员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服务相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向项目业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强调依法依规建设的重要性。同时,解答项目业主在规范用海方面的疑问,指导项目业主依法依规用海。

下一步,执法总队将持续跟踪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建立完善新时期规范用海和海洋环境保护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机制,紧盯全省已批用海项目,常态化开展海域海岛监管和海洋生态环境执法,及时发现并规范处置用海活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已批用海项目合法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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