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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2月14日,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闽东执法支队制定出台《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闽东执法支队水产养殖执法工作规则》。
该规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制定依据,是落实省总队2023年水产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工作规则的制定,将进一步强化闽东执法支队水产养殖业行政执法能力,提升闽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推进闽东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闽东执法支队将继续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以执法能力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工作规则》及相关程序,全面加强执法管理、提高执法质量水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法治方向,坚持守正创新,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以水产养殖全链条规范执法推进辖区水产养殖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助力我省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