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质监〔2018〕178号)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批准筹建福建省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函》有关要求,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筹建福建省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海洋标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为福建省渔业资源监测中心。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一届省海洋标委会委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福建省范围内,从事海洋产业、海洋管理、海洋公共服务等相关领域的管理部门、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一)在福建省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注:本届委员任期五年,推荐单位建议人选应能在本届任期内保持一定稳定性)。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三)熟悉海洋产业、海洋管理、海洋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并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积极参加省海洋标委会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五)《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人请按要求填写《福建省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申报人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并对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需邮寄材料如下:纸质登记表(一式三份,均需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另需提供同底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和任职单位,用于制作委员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三)请于2026年11月1日前将材料邮寄至通讯地址,同时将登记表电子版(Word版)及扫描版(加盖公章)以“SAFJ/TC-单位名称+委员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电子邮箱glk888@126.com。
(四)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委员广泛性和代表性,择优确定委员建议名单,形成组建方案,并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
(五)所有报送材料将作为技术档案留存,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福建省渔业资源监测中心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3号办公楼
联 系 人:郑炜祎 13696892912
附件:福建省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