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下一步经济工作行动,用好渔业发展补助政策,扎实开展相关项目需求储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2025年度水产种业工程项目、水生动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等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项目,以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等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若项目申报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对相关项目申报有新要求的,从其规定。
二、申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涉及渔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地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中长期规划和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摸排储备,严格项目审核把关,防止虚假申报、重复申报,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精准、高效使用。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发布项目征集信息,及时解答政策咨询,多形式宣传渔业发展支持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应知尽知。
(三)夯实前期工作。各地要立足优势资源,优化产业融合发展布局,加强项目管理,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安排一批”的原则,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项目储备过程中,要积极推进规划、用地、用海、环评等项目建设有关前置条件完善落实,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强化绩效应用。各地要加强资金和项目绩效管理,申报2025年项目资金需求,应当综合考虑实际需要和近年来本地区同类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完成情况,执行进度明显较慢的地区应当适度申报2025年资金需求。
三、申报程序
由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计辖区内项目需求,上报至各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各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并汇总辖区内申报需求,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相关项目资金申报情况正式报送省海洋与渔业局,具体项目请分别联系报送省局对应处室,同时抄送省局计划财务处。
附件:1.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