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为规范渔港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我局于2020年制定发布了 “渔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的招标投标规则 (试行)” 、 “渔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试行 )” ,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渔港工程项目均按规定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为进一步完善规范渔港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结合我省渔港工程实际情况 ,我局开展了渔港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文件修订工作。
现将修订后的“ 渔港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 、施工的招标投标规则( 2024年修订版 )” “渔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4年修订版)” 等6份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一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商请继续做好省级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工作的函》和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福建省渔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规 则(2024 修订征 求 意 见 版 ) > 等文件有关意见的函 》(榕公共资源函[2024]166号文,全省渔港工程建设项目须进入各自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各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协调所辖县(市、区)渔业 行政主管部门,尽快与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按照规定开展渔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示范文本》的平合改造、范本固化等工作,实行渔港工程建设项目在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线交易,确保我省渔港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招标投标规则》《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学习宣贯,我局将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福 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http: //hyyyj.fujiangov . cn /)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 //ggzyfwfj.gov. cn/ )将同步发布《招标投标规则》《招标示范文本》,请各有关单位和各渔港建设市场主体自行下载并及时关注培训通知。
联系人:陈明炜,联系方式:0591- 87878621 邮 箱:28737305510@qq.com
附件:
1. 福建省渔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规则(2024年修订版 )
2. 福建省渔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规则(2024 年修订版
3. 福建省渔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规则(2024年修订版 )
4. 福建省渔港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4 年修订版)
5. 福建省渔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 年修订版 )
6. 福建省渔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4年修订版 )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