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福建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1646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共有1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养殖场内鲍鱼监督抽检氯霉素超标的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0.227万元,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
所在地 |
备注 |
连江县济海专业养殖合作社 |
福州市连江县黄岐镇后仑村 |
监督抽查鲍鱼氯霉素超标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