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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专业法治素养 夯实依法行政基石

2024年度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海洋渔业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举行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作者: 政策法规与审批处 叶滢 责编: 刘真 发布时间:2024-11-12 08:24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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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必须依法经相关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为加强我省海洋与渔业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从源头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推进海洋与渔业工作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1月9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在福州组织开展新一轮行政执法资格海洋渔业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相关人员共121人参加。

为确保本次海洋与渔业专业法律知识考试顺利开展,局政策法规与审批处组织相关人员搭建了题库。考卷从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组合而成。考试期间,局政策法规与审批处组织了监考组,维持考场纪律和秩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本次集中考试采取纸质闭卷的方式,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等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和规章,重点考察与一线实务关系紧密的相关规范。

我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分为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两场考试均合格方能取得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由省司法厅组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由省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

行政执法资格海洋与渔业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是海渔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重要前提,是严把海渔执法人员准入关的重要途径。通过组织本次考试,选拔出一批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加入一线执法队伍,进一步提高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海洋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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