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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24-12-23 15:05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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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海洋与渔业局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以及《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等要求,坚持法治引领,立足行业特点,在推进海洋与渔业法治体系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科学立法,推进法治体系建设

(一)夯实法治基础工作

一是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聚焦海洋与渔业新质生产力和新业态发展,加快推进重要领域立法。根据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结合我省渔业管理工作实际,提前谋划立法工作,积极开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福建省浅海滩涂水产增养殖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和《福建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修改、制定等前期调研工作,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促进作用。积极配合开展《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27部法律法规规章审核,今年以来,共反馈有关意见建议47条。二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要求,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摸清底数,严把时间节点,确保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不冲突不抵触。今年以来,共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国旗规定、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不平等对待企业等专项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4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结果通过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健全完善机制体制

一是持续完善我省海洋与渔业制度体系。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异地停泊及购置过户渔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现有养殖船检验管理的意见》《关于做好2024年度水产养殖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接管和处置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保障海洋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强海上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管理的意见》等七项制度,为推动解决乡镇船舶管理突出问题、推进我省海上船舶安全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职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律责任等,规范决策程序,海洋经济与渔业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均须集体讨论决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制定事关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予以充分考虑。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联合厦门大学等高校,开展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研究,以理论研究带动海洋行政管理水平提升。加强专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行政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和执法事务等,充分听取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的意见。

二、严格执法,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一查两严管”“亮剑”“蓝剑”“安澜闽江”“清港查船”行动,集中开展海上船舶、水产养殖专项整治。全省出动执法人员66831人次、车辆12158辆次、船艇6403艘次,查获涉渔违法船舶1421艘、责令整改1851艘,拆除违规网具和设施7361张(顶),检查用海项目1557个(次)。共查办行政处罚案件1623宗(渔业类案件1590宗、海洋类案件33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4000多万元,海上管控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事故风险有效遏制,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和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二)提升执法质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当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意见,开展海洋渔业领域案卷评查,组织全省九市一区开展执法培训和执法证考试。厘清执法要素,实现权责清单化管理,各级全覆盖使用“闽执法”平台。制定全国首个省级涉海涉渔执法机构监督工作规定和队伍行为规范,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出台包容审慎执法“四张清单”,稳步落实“首违不罚”。针对执法问题和执法风险,发出《执法监督意见书》6份,推行全过程执法监督。

(三)创新执法方式。一是设计制定了海洋与渔业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式样和执法标识。根据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在全国率先整合海监、渔政制服标志,完成海洋与渔业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式样和执法标识的设计制定,推进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二是联合省委编办,推动建立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统一指挥调度机制。深入海上执法联动协作,会同海警“海上打”、联合公安“港口查”、协同浙粤“省界巡”,开展联合执法366次,推动禁渔区线内线外无缝衔接、海上岸上协同推进、省际边界有效管控。

三、执政为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和省审改办有关梳理我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工作要求,将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调整更新海洋与渔业系统行政许可事项体系架构和实施标准,拆分子项、业务办理项,统一明确实施标准,汇总形成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补充完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服务信息,调整更新办事指南;指导市、县认领和调整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按标准审批。

(二)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按照全省“数据最多采一次”“无证明省份建设”“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改革工作部署,全面梳理行业证明事项清单,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完善涉及我局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材料,动态调整更新全省海洋渔业系统137项(业务办理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补充完善“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要素信息。牵头市县组织开展全省海洋渔业系统电子证照的错证、缺证治理工作,夯实政务服务数据基础。对伏季休渔期间1494艘渔船的专项捕捞许可实行“全免材料办理”,将远洋渔船国籍登记、所有权确认事项合成“一件事”,对申请办理登记、确认的29艘远洋渔船实行一次性办理。

(三)着力提升本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修订更新我局政务服务中心办件流程图、更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印制办事指南综合手册和挂图;增设“办不成事”反馈窗口,及时登记处置群众办事难点;设置“申请人专用电脑”,用于电子材料发送、指南、申请材料打印等。今年1—11月累计审批办件5062件,“不见面审批”办件占比提升至96.6%,现场办件约占3.4%。省政务好差评系统中办件满意率100%。

四、强化法治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制定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根据《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2024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机关内部学法活动和面向执法(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的普法活动内容。

(二)认真落实日常学法制度。一是针对关键对象扎实开展学法用法培训。积极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律法规年度学习内容,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场。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0多名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的学习。二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在岗培训及日常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全系统共组织海洋与渔业专业法律知识线下培训89场,海洋与渔业系统4832人次参加。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聚焦《福建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海洋渔业重大活动期间和重要时间节点,分类多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今年以来,全省举办渔民培训班81次、培训渔民3865人,现场宣传活动325余场,发放宣传资料7.67万份,宣传教育渔民群众22万余人次,媒体宣传191次。

五、存在的困难及不足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全省统一指挥调度机制有待进一步推进。二是基层部分执法力量有待加强。

六、明年工作打算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立法工作。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年度立法计划,组织开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浅海滩涂水产增养殖管理条例》等三个法规修订案,以及《福建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省政府规章草案的调研和起草工作,进一步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

(二)推进制度建设。持续加强机制体制建设,围绕福建海洋强省建设要求,聚焦海洋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海洋安全与权益、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生态高水平保护、海洋“大食物观”等重大课题研究,强化政策赋能,助力海洋渔业发展。

(三)做好文件清理。严格落实《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规定,保证规范性文件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的协调衔接。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加强执法建设。严格落实《渔业执法办案规程》《海洋执法办案规程》等相关制度,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快一体化大融合“海上福建”总平台建设,推进联合执法、联合查处,健全完善信息互通、工作协同、执法联动、案件联处等机制。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审改办“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要求,强化渔船相关证件一次性办理整合。发挥窗口“巾帼文明岗”积极作用,加大政务服务窗口的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企业、群众通过网上办、掌上办、快递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六)做好普法宣传。根据《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及省司法厅部署,制定《2025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普法责任清单》,分解细化普法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打造蓝色“蒲公英”普法品牌,积极讲好福建海洋建设发展的法治故事,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渔业法》等相关法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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