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三支队停车棚搭建项目合同
甲方: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乙方:泉州锦华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从事膜结构停车棚搭建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工程项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直属三支队停车棚搭建项目
二、项目地址:东山县铜陵镇大澳中心渔港西南侧
三、项目内容:
1.停车棚结构为“7”字型膜结构。
2.停车棚面积约为294㎡,其中:(1)机动车棚面积约234㎡(39米×6米),设置12个车位;(2)非机动车棚60㎡(20米×3米)。
3.施工及材料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1 |
总体要求 |
1.车棚地处海边码头,长期处于高盐高湿及强风环境,所有构件表面必须除锈,等级为St3级,油漆底漆为环氧富锌底漆两道,白磁面漆二道,漆膜厚度不小于125μm,车棚抗风等级不小于12级; 2.机动车停车棚内侧高度不小于2米,外侧高度不小于3米。非机动车停车棚高度不小于2米。 |
2 |
基础要求 |
本项目地表目前为透水砖车位及草皮,需进行基础件预埋和防腐蚀处理,预埋件采用强度为C30的混泥土浇筑固定,机动车停车棚预埋件预埋深度不小于1.2米,非机动车停车棚预埋件预埋深度不小于1米,预埋完成后需进行预埋地面复平。 |
3 |
膜材要求 |
膜布选用PVDF建筑膜材,颜色为白色,具体参数如下: 1.膜安装质量符合《膜结构技术规范》DG-97-2002; 2.膜布厚度≥0.80mm; 3.膜布重量≥1100g/㎡; 4.拉伸强度经向≥5700N/5cm,纬向≥5100N/5cm; 5.撕裂强度经向≥600N,纬向≥600N; 6.剥离强度为无法全过程整面积剥离; 7.使用寿命在10年以上。 |
4 |
钢材要求 |
主体结构异形钢柱和钢梁外侧厚度不小于8mm,采用Q235钢材,符合GB700-88标准,每5-6米跨距应设置1个主体钢柱,整体车棚两侧开口需单独设立支撑柱,停车棚规格如下: 1.机动车停车棚主体钢柱规格不小于(430-320)*100*8*6mm(厚度内6mm,外8mm); 2.机动车停车棚主体钢梁规格不小于(275-120)*100*8*6mm(厚度内6mm,外8mm); 3.非机动车停车棚主体钢柱规格不小于(350-285)*100*8*6mm(厚度内6mm,外8mm); 4.非机动车停车棚主体钢梁规格不小于(260-100)*100*8*6mm(厚度内6mm,外8mm); 5.横梁镀锌穿管规格为φ114×3㎜和φ89×3㎜; 所有钢构件去尖角、毛刺和飞边,焊缝焊完后,去熔渣、飞溅物。材质和工艺规范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14); 2.《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3.《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18-2012); 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
5 |
其他要求 |
1.机动车位根据现有划线标志共设置12个车位,需安装12对橡胶车轮定位器; 2.需设置2个304不锈钢材质的专用车位吊牌; 3.所有材料需提供检测报告。 |
说明:实际施工面积差在5%以内不作补差或扣减处理。
四、合同金额
总包干价:79800.00元(人民币柒万玖仟捌佰元整)。
(含材料,制作,运输,安装等一切费用)。
五、制作周期
自合同签定起,至甲方代表签署本项目竣工验收单之日止,40天内完成,不含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的,以及其他不可抗拒事件造成的工期延误。
六、质量保证
1.乙方本着诚信服务、及时高效的原则,及时提供高素质技术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材料和工艺,确保车棚质量和工期,车棚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2.乙方提供10年以上的产品质量保证书或承诺书。质保期内,如因工艺或材料等质量问题影响车棚正常使用,由乙方负责免费保修。
3.乙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防火、防污和安全作业规定,保证施工期间的安全。如由于乙方施工或操作不当造成任何损失和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项目完工后由甲方对各项目进行逐项验收,乙方应提交项目竣工验收单,由甲方进行查验并现场验收后签字确认。
七、支付和结算方式
1.项目施工完成经甲方现场验收签字并进行结算审核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95%,预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全部工程款。
2.乙方的开户银行信息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
开票名称:泉州锦华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电话:1385979155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和平支行
银行账号:3505016562580000335
3.结算方式:乙方完成甲方的车棚搭建项目后,完整提交各项原材料的检测或者合格证等相关文件,制作项目竣工验收单、结算书(按照中标的报价单为准),一并将上述材料(纸质与EXECEL电子版)提交与甲方,并配合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的结算审核。
八、争议解决
1.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2.如对项目有关材料、设备或工艺质量引起争议或意见分歧,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了,可提请法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并提供证明(检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法定的质量检验监督机构的检验是终决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其他
1.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2.甲方项目具体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直属三支队组织实施,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方便。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
乙方:泉州锦华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
签约日期: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