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省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闽机管综〔2023〕131号)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局系统行政事业性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校拟就2026年度的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委托第三方进行服务,欢迎具备相关资质及服务经验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度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具备盘点数据上报至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机关事务管理总支撑平台的能力。
三、项目内容
1.项目服务要点:账务管理、报表服务、年度盘点及处置。
2.最高限价:5万元。
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4.服务地点: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
5.付款方式:成交人完成国有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工作且按要求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提交的验收单、等额发票等完整验收材料核对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四、技术与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账务管理服务
1)协助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新增管理:新增、补充和完善固资系统资产账,并与学校财务部门的财务账进行核对,达到资产账与财务账每月的数值相一致,做到“账账相符”。
2)信息完善:完善资产卡片信息、规范数据格式,方便查询和管理,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根据新国标《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 GB/T 14885—2022》,新资产分类进行重新调整,将固定(无形)资产的分类进行调整或细化,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卡片信息的数据治理工作。
3)折旧管理:每个自然月与财务部门核对完资产原值后,对应当折旧的所有资产进行折旧计提,并根据实况对个别资产进行补提折旧等设置,计算出每月的资产折旧数据并及时提供给学校财务部门。
4)其它工作:配合学校财务部门完成涉及固定资产方面的相关工作(如审计、其它数据汇总等)。
2.报表服务
1)资产月报、年报。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上年度资产报表编制上报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学校财务部门完成月度、年度资产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
2)其它报表:完成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的与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的报表编报(如产权登记报表、资产配置、资产绩效考评报表等)。
3.年度盘点及处置服务
1)就新增资产完整无误的卡片信息打印出条码标签,并粘贴对应的实物资产上,实现‘一物一卡一条码’的标签化管理。
2)变动管理。在资产使用过程中,因人员、部门或存放位置变动,及时在固定资产系统中进行调整,打印出相应的资产标签并及时替换原资产标签。
3)年度盘点。根据《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办法》(闽机管综〔2020〕75号)的要求,每年度对所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记录下每条资产的使用状况信息,盘点结束后根据《福建省省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闽机管综〔2024〕93号)拟出报废申请清单。
4)待报废申请批复后配合财务部门做好账务同步减持工作。
5)协助做好报废资产残值回收工作。
(二)辅助工具(提供演示视频)
本次清查盘点采用WEB端管理系统和移动端盘点系统辅助单位进行资产管理,实现盘点现场打印标签工作。
1.通过PC端盘点云平台,统筹资产盘点智能化应用,科学辅助资产盘点工作。
2.采用移动端盘点系统,充分发挥移动应用不受地理限制、使用方便等优势,提高盘点效率及正确性,夯实资产管理精细化水平。
3.移动打印:可将缺失或修改过的卡片现场打印,通过移动设备(手机)无线连接便携式打印机实现打印,当场黏贴标签。
(三)采购人日常管理的资产平台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数字空间国资系统,日常管理的业务单据和盘点结果卡片数据必须实现时时对接到该系统,并与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接,否则中止双方的合作关系,并追究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四)成交人需配合学校工作,做到及时完成对接平台上报等要求,不得以下班、周末、节假日等为由延误报表服务等工作。
五、中标单位选定方式
由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根据报价、投标文件(含电子文件)进行审验,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以技术部分更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六、报价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材料,以证明其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以及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述资料和文件:
1.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简介和相关业绩说明;
4. 具备盘点数据上报至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机关事务管理局数字空间平台的能力的承诺函与佐证材料;
5.为满足资产数据上报部分工作内容,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承诺函与佐证材料,提供资产数据与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数字空间平台以及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模块同步对接服务相关合同作为佐证材料。
6.为满足资产数据上报部分工作内容,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承诺函与佐证材料,提供资产数据与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数字空间平台以及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模块互联同步截图作为佐证材料。
7.提交项目报价单。
8.辅助工具演示:视频演示,以U盘存储,由评委在评审现场自行播放(视频播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进行密封。各报名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切后果由报名人承担。
六、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0日16:30前(工作日时间收件)。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2.递交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山北路75号。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91-88610216
3.递交方式:放置门卫室并填写《潜在供应商报名材料递交登记表》,不接受邮寄。
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