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渔业宣传画册制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载明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7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LXZB[CS]2025029
项目名称:海洋渔业宣传画册制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海洋渔业宣传画册制作服务项目 |
海洋渔业宣传画册制作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
100000 |
2000 |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11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方式: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务必先电话联系夏女士0591-83702156。按照本项目相关网站上发布的磋商公告提供的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获取磋商文件费用至代理公司账户,同时将①转账底单截图(须加盖公章);②《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编辑完整(详见磋商公告附件或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须加盖公章)。上述2项材料发邮件至电子信箱fjlxzb177@163.com。
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200元,若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2号楼3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2号楼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标准: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响应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 |
联合体协议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②特定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供应商资格承诺要求(若有)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若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特殊情况的行业,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视为满足资格承诺函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要求。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须按以下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④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③磋商保证金。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二)购买磋商文件费及成交服务费用专用账户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
账 号:65185966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
联系方式:李文平 0591-87878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2号楼3层
联系方式:林晶晶、夏丹丹、陈伙英 0591-83702156/177****1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晶晶、夏丹丹、陈伙英
电 话:0591-83702156/177****1267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