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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我们在行动
10月27日至28日,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闽东执法支队联合宁德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前往柘荣县、福鼎市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在社区、公园设点宣传,通过展板、横幅、海报,发放宣传折页、环保宣传袋等方式,现场宣讲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随后,执法人员抽检了当地网红美食街、大排档、农贸市场、养殖企业、养殖场所等。在养殖企业,检查组仔细检查物种来源档案、生产经营台账以及行政许可证件等;在市场和餐饮场所,检查组检查是否存在售卖花鳗鲡、中国鲎等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行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详细地讲解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注意事项,要求商家和养殖户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经营者们表示,会认真学习宣传资料,自觉抵制非法销售、宰杀、贩卖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
本次行动是开展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和福建省第三十二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的一项措施。共举办宣传活动2场,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900多份,悬挂宣传横幅 8条,搭建宣传台3个,协调电视台宣传1次,检查人工繁育单位3个、经营场所7家,签订承诺书15份,营造了关心、支持、参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