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铭福、高双成代表:
《关于推动建设“百台万吨”深远海养殖平台项目的建议》(第1615号)由我局会同省文旅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发展深远海养殖,是向海洋要食物的重要途径,你们提出的推动建设“百台万吨”深远海养殖平台项目的建议对促进我省深远海养殖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近年来,福建省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等8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意见》,印发《关于做好农业农村部等8部委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从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发展空间、推进项目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方面指导沿海各地稳妥推进深远海养殖业发展。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做好规划布局。2020年,我局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编制《福建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并于2022年11月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规划了适宜深远海养殖发展的养殖区和保留区。同时,我局组织起草了《福
建省深远海养殖发展规划》,按照低潮位水深不小于20米或离岸10公里的标准,规划发展深远海养殖区共28个、总面积约11万公顷,大体构成先行发展区、重点推广区、积极试验区的“三区”空间布局,引导深远海养殖业有序、规范发展。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我局积极争取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支持我省深远海养殖平台建设,2020年以来,共争取中央资金9300万元,全部下达至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财政。同时,加大省级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深水抗风浪网箱按照周长予以分级补助,每口网箱最高补助4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大型智能化养殖装备按照包围水体体积予以分级补助,每台最高补助400万元,促进深远海养殖业发展。
三是加强科技支撑。我局组织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福建省海上养殖装备技术专家组”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装备产业知识产权分联盟”,围绕深海养殖设施装备、品种等开展科技攻关,支持引进、创制适宜深远海的养殖对象,推动养殖产品差异化发展。通过研发创新,深远海养殖装备造价已由起始阶段1500元/立方水体降至约800元/立方水体,有效降低了养殖综合成本。
四是探索产权保护。探索实施深远海养殖装备所有权登记制度,连江县开展深远海渔业养殖设施登记服务试点工作,颁发了全国首例深远海养殖装备的“身份证”。印发《关于规范深远海养殖设施登记的通知》,指导各地按照“海上设施”规范登记。
五是发展全产业链。我局积极支持深远海养殖产业链发展,2022年以来,下达省级财政资金7000万元,在连江县、秀屿区、东山县等6个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重点推动一批“深远海养殖+文化”“深远海养殖+旅游”等项目建设,会同省文旅厅发展海岛旅游、渔事体验、教育科普、鱼鲜美食等多种业态,培育打造“水乡渔村”休闲渔业基地,结合各地的海洋文化和“大黄鱼节”“开渔节”“海洋文化音乐节”等特色海洋节庆活动,赋能海洋旅游新发展。
二、下阶段重点工作
下阶段,我局将充分吸纳你们提出的有关建议,指导沿海各地按照市场导向、科学布局、科技引领、绿色生态、安全发展的原则,稳妥推进我省深远海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科技创新研发。积极推动以深远海养殖核心技术攻关为主题的科技研发项目,开展种业、加工、饲料、病害和养殖管理等方面与养殖装备的技术衔接攻关;推进水产种业振兴,试验适宜深远海养殖的高值化养殖品种,不断提升深远海养殖设施装备与管理技术水平。
二是做好平台确认登记。指导沿海各地建立健全本辖区内深远海养殖平台的确认登记名册,及时跟踪、监测、检查养殖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完善深远海养殖平台的日常检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机制,督促深远海养殖平台的所有权人、养殖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三是加强质量体系建设。加强行业指导和服务,制定深远海养殖、加工、产品质量等系列标准,支持技术单位建立大黄鱼等深远海养殖产品品质评价体系,创立深远海产品品牌,促进形成差异化的市场优势。指导福州连江等地创建深远海健康养殖示范区。
四是探索渔旅融合发展。在依法依规前提下,支持深远海养殖平台培育休闲垂钓、海洋科普等渔旅融合产品,积极探索“深远海装备+渔业生产+文化旅游”的休闲渔业发展模式。
领导署名:林锡能
联 系 人:陈曦飞
联系电话:0591-87878695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