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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福建沿海首批“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的通告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22-08-15 16:11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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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协调商船和渔船海上航行活动,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福建省委省政府有关防范商渔船碰撞的工作部署,福建海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开展了防范商渔船碰撞风险研究,划定了首批“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现通告如下:

  一、“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划定情况

  依据2021年福建沿海AIS航迹数据和近十年福建沿海商渔船碰撞险情分析结果,在沙埕湾口、福宁湾口、连江东、平潭东、牛山岛东南、南日岛东南、泉州湾口、厦门湾口、浮头湾口、东山岛东南等十处海域划定了“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其位置、坐标、面积、主要风险等详见附件1。

  二、注意事项

  1.商船航行建议。商船应按海事部门公布或推荐的航路航行,合理制定航行计划,熟知《中国沿海航行船舶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指引》(海安全〔2021〕93号)内容。在航经“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及附近水域时,加强戒备,谨慎航行,发现渔船时要注意判明其动态,在采取避让行动时要充分考虑本船及对方船的操纵特点及局限性,行动时注意早让、宽让,做到驶过让清。

  2.渔船航行建议。渔船应避免在“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水域内锚泊,在驶近、通过“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水域时,需保持足够戒备和应有谨慎,加强瞭望,采用安全航速航行,注意避让。

  附件:1.首批“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相关情况表

  2.福建沿海“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划定示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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