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开展节前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作者: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叶清,郑凌蕾 发布时间:2024-02-07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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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节临近,水产品消费进入高峰期,供应需求量剧增。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确保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及各地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采取一系列措施,持续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执法和监督抽查,切实规范水产养殖秩序,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抓准“源头”,严格监管,突出工作重点。各地以水产品养殖产地为重点检查区域,组织开展节前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行动。行动期间,宁德支队执法人员深入养殖场,进入饲料间、药品间现场查看库存实物,翻阅生产、用药和销售“三项记录”台账;泉州支队重点检查水产品上市前是否存在违禁渔药、假劣渔药和人用药等情况。

注重宣传,提升意识,营造良好氛围。执法总队创新宣传渠道,搭建矩阵式宣传平台,积极发挥“海燕”女子巾帼普法宣传队亲和优势,将普法宣传与执法监管相结合。在水产品质量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注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度;现场向养殖户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近年查处的案例,督促养殖生产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普法宣传中,让消费者和养殖户学习了解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增强公众的守法意识。

 

 

精准检测,形成合力,筑牢安全防线。执法总队与省渔业资源监测中心强化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水产养殖执法监管,共筑水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厦门支队采取联动模式,市区两级执法机构积极联合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研究所通过采取现场检查和随机抽样检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节日热销水产养殖品种进行水产品质量检测;福州支队在水产品主要销售渠道,严格监管水产品“一品一码”追溯系统和承诺达标合格证使用情况。

此次行动,我省各级渔业执法机构共计开展行动280次,出动执法人员985人次,检查养殖主体613家,抽检114批次水产品,检测结果均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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