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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抓好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近日,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渔政监督执法大队联动市海渔局相关业务处室、属地县(市、区)渔业执法机构,全程配合农业农村部在榕开展的产地水产品药残监测工作。
监测遵循“双随机”原则,从数据库中随机选择养殖户、养殖企业和执法人员,全程对标《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规范操作。执法人员与抽样人员共同深入福清市、闽侯县、马尾区三地,对12家水产养殖场开展现场抽检,覆盖大黄鱼、鳗鲡、南美白对虾等重点养殖品种,累计抽取样品24份。现场完成采样、分装配样、密封封装后,详细填写抽样单,经执法人员、抽样人员及被抽检单位三方签字盖章确认,确保每一份样品来源可溯、流程合规。目前,所有抽检样品已按要求送往国家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开展定量检测。
下一步,福州将持续深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通过常态化指导、精准化帮扶,督促从业者规范投入品使用等生产行为,坚决守牢水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