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举办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宣贯会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作者: 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林兴榕 责编: 刘真 发布时间:2024-04-24 18:06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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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5 2160—2023)落地实施,4月18日,连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举办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宣贯会。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连城县、乡水产技术人员及规模养殖场负责人等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宣讲人员从新标准的出台背景、适用范围、污染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达标判定、实施日期以及新标准实施后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有关管理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并要求各规模养殖场和乡镇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研究并提前做好水产养殖尾水处理工艺升级改造。

此次宣贯会的举办,使与会人员对新标准有了更深的认识,进一步推动了连城县水产养殖行业环境保护工作,对促进连城县传统水产养殖模式向现代养殖模式转型升级、走绿色健康养殖道路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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