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执法总队闽南执法支队:强化监管 靠前服务 助力用海项目顺利实施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作者: 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闽南执法支队 责编: 刘真 发布时间:2024-03-27 16:08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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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辖区用海项目顺利施工建设,强化用海项目监管,3月21日,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闽南执法支队主动对接福建省首个滩涂海上光伏电站项目——三峡集团东山杏陈18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指导推进项目实施,进一步规范用海行为。

执法人员向业主和施工单位详细了解了项目概况、用海方式、施工工艺、施工计划以及服务需求等内容,根据项目施工进展情况,逐一提醒业主及施工单位应遵循用海批复,并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严格落实环保要求及“三同时”等制度,做好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用海活动合规合法。同时,向业主和施工单位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案例,提醒企业用海注意事项,避免出现违法用海行为,并现场解答了企业在用海方面的法律疑问。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均表示将严格按照用海批复和环评要求,开展项目施工建设,主动接受海洋执法部门监督检查,保护好海洋资源环境。

据悉,东山杏陈18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杏陈镇诏安湾一侧,项目规划用地 (海)面积约3300亩,规划容量180MW,计划投资10.6亿元,建成后年平均可提供清洁电能近3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9.02万吨。

下一步,执法总队闽南执法支队将持续加强用海项目监管,强化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优化执法服务,以高质量执法护航我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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