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优化海洋资源管控 强化海洋生态保护

来源:本网 作者: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林莹 责编: 刘真 发布时间:2017-09-14 08:34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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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近年来,罗源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高海域开发利用质量和水平。

优化海洋资源管控。一是成立罗源县海域动态监管中心并通过国家海洋局验收,为罗源县海域动态监测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开展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实施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三是海域使用审批管理,从简化手续与严格监管两方面并举,不断推进罗源县涉海工程审批与开发利用,维持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合理利用岸线。

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一是开展罗源湾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打造蓝色海湾项目,该项目已完成《罗源湾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总体规划》和《罗源湾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实施方案》,一方面积极向国家海洋局申报该项目,另一方面积极开展项目实施工作,现阶段正在实施罗源湾水产养殖退养,已完成湾内网箱全部退养,吊蛎、藻类等退养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二是互花米草整治与红树林种植带。罗源县海洋与渔业局委托闽江学院编制《罗源湾红树林海岸公园》总体规划,以“海上森林,清新罗源”为主题,规划面积约10000亩,打造海西地区一定影响力,集生态保护、休闲娱乐、科普教育为一体的海岸生态科普教育基地;三是开展海漂垃圾整治工作。罗源县出台《罗源县海漂垃圾治理工作方案》,为防治海漂垃圾污染,打造环境整洁、景观优美海岸带作进一步深化部署。四是开展人工增殖放流。今年上半年来,罗源县海洋与渔业局在罗源湾海域共放流日本对虾等品种1亿余尾。

下一阶段,罗源县将以此次国家海洋督察为契机,围绕督察反映的问题线索,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迅速及时整改落实,推动罗源县海洋资源管控和海洋生态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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