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迅速见效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9-12 08:54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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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宁)“昨天反映的盗采海砂现象已经得到初步解决,现在采砂工具已经全部撤走。”8月25日晚上7点,一名举报者打来电话向督察组反馈处理结果。此前,该名举报人打来电话反映当地海域存在盗采海砂行为,这也是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入驻福建后受理的第一个举报。从督察组接到举报电话,到移交至福建省政府,再到举报者反馈结果,仅用了不到两天时间。

“24日上午8点15分左右,我们接到了第一个举报电话,反映的是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深土镇深土村附近海域存在盗采海砂并用作商业用途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海洋环境。”据督察组负责接听举报电话的工作人员介绍,当天接到的举报问题大多集中在海洋环境方面,比如污水排海、电鱼炸鱼、滥盗采海砂等,这些问题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

25日一早,督察组便将举报内容移交给福建省政府,督促相关部门整治、反馈。晚上7点,督察组再次接到该举报人的电话,反映盗采海砂的情况已经得到初步解决,采砂工具已经全部撤走。同时,举报人希望督察组继续监督,防止问题出现反弹回潮。

据了解,督察组接受举报电话的时间为早8点至晚8点,两名接线员12小时轮班守在电话机前。举报电话平均时长超过10分钟,最长的有半小时。每一通电话、每一个群众,督察组接线员都耐心倾听、认真记录,详细解答每一次咨询。

晚上8点之后,接线员还不能休息。他们要梳理分类当天的举报电话内容,并填写初步意见,报督察组领导批准,在形成海洋督察举报转办清单后,于次日转交被督察省政府。

“按照督察要求,被督察的省政府在收到海洋督察举报转办清单后,须在3日内反馈处理结果,逾期未反馈的,督察组视为未办理或拒绝办理。”督察组综合协调保障组负责人说。

“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完成工作,绝不泄露举报人信息,一定做到及时查处和反馈。”该负责人说,督察组对举报人信息的保密也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举报电话接听全程录音,举报人信息禁止泄露,严格保障举报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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