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督察组基本完成第一阶段省级层面督察工作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9-12 09:37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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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李文平) 7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基本完成第一阶段省级层面的督察工作,正式进入下沉督察阶段。在海洋督察第一阶段,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督察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把脉体检,开方督办”的定位,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重点督察党的十八大以来地方政府在围填海管理等海洋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同时,督察组开通了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电、信访举报,每日转交并督办。

截至7日,我省收到来电来信举报100起,受理93起,转办13期72起,已反馈9期共52起。通过边督边改,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海洋资源环境问题。

据悉,下沉督察是督察组进驻福建的重要环节。根据工作安排,督察组分为3个小组分别到福州、宁德、莆田3个设区市下沉督察,时间为9月4日至15日。督察组将重点调查核实省级层面督察聚焦的海洋资源问题,特别是围填海管理方面的问题,根据需要走访相关部门、调阅材料,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核实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或重复举报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

下沉督察期间,督察组仍将受理举报电话(专门电话:0591-87535521)和举报信件(专门信箱:福州市邮政信箱3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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