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扎实推进开渔前防海上疫情输入16个全覆盖工作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作者: 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林进发 发布时间:2022-08-08 17:39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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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6日开渔后,将有大量渔船出海作业生产,“外防输入”的潜在风险陡增。为进一步加强防海上疫情输入工作,漳州市紧盯“海上、渔港、岸线”三大领域,围绕“16个全覆盖”,压紧压实“四方”责任,提升精准防控水平,为开渔后海上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1.定人包船责任落实全覆盖。落实镇村干部定人包船责任制,每名干部挂钩在册渔船不超过10艘、挂钩乡镇船舶不超过20艘。建立定人包船工作台账,制发包船责任人“明白卡”。

  2.定人联港责任落实全覆盖。落实镇村干部联港责任制,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对辖区内渔港、码头、澳口等重点管控点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定人联港工作台账,制发联港责任人“明白卡”。

  3.定人挂排责任落实全覆盖。落实镇村干部挂钩海上渔排养殖户责任制,防止海上渔排成为走私活动中转站或走私船舶停靠点。建立定人挂排工作台账,制发挂排责任人“明白卡”。

  4.重点人员排查管理全覆盖。开展“五类重点人员”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人员登记造册,落实镇村干部联系重点人员责任制,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见面宣传政策、警示教育。

  5.重点船舶排查管控全覆盖。持续开展习惯性在电子围栏警戒线附近海域作业渔船大排查,实时监测渔船动态,定期见面宣教。开展超60马力或超12米长乡镇船舶排查整改,对未整改到位的船舶,一律禁止出海作业。

  6.渔船编组登记造册全覆盖。全面落实渔船编组作业制度,将同类作业方式的渔船,每3-5艘编成一组,明确牵头组长。

  7.渔港核酸检测设备全覆盖。在所有渔港、码头、澳口等渔船集中停泊点设置核酸采样点、船员分流通道,并就近设置临时留观点和隔离区。核酸检测点未设置到位的渔港、码头、澳口,一律禁止渔船停靠上岸。

  8.船舶定点停靠点验全覆盖。所有进港渔船定点停泊、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管控组不定期对定点停靠船舶进行现场点验。

  9.渔船渔港技防设备全覆盖。加快推进渔港视频监控、渔船可视化管理或定位设备安装。未安装视频探头的渔港,一律停业整顿。

  10.船港物资补给储备全覆盖。检查督促船东船长备齐测温计、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确保执行到位。

  11.责任人员业务培训全覆盖。开展“包船”“联港”“挂排”等责任人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工作职责、工作流程。

  12.船东船长培训教育全覆盖。组织船东船长培训,让每个船东船长熟练使用渔港通APP进行进出港报备;加大安全生产知识、疫情防控宣传及安全警示教育,普及防疫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13.出海人员疫苗接种全覆盖。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海洋捕捞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第三针情况大排查,动员相关人员抓紧接种第三针。

  14.渔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全覆盖。在伏季休渔结束前,深入渔港一线,逐船排查渔船安全技术状况,安全、救生、消防、通信导航等设备配备情况,消除渔船安全风险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渔船,一律责令停航整顿。

  15.“三无”船舶清理取缔全覆盖。8月15日前,对已排查并落实看管措施的“三无”船舶,依法清理到位。

  16.乡镇防疫指挥中心设置全覆盖。推进防海上疫情输入指挥中心建设,健全完善渔港管控组运行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有人做事、有址议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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