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生组长“四下基层”深入莆田区、村调研

来源:驻厅纪检监察室 厅直属机关党委 作者: 驻厅纪检监察室 厅直属机关党委 责编: 李文捷 发布时间:2013-08-09 21:07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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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8日,正值我厅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我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建生“四下基层”到莆田调研,厅执法总队总队长叶剑平、驻厅监察室、厅政策法规与规划处、渔政渔港监督处负责人参加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涉海渔村、湄洲湾北岸开发区现场调研,并召开了2场座谈会,现场解答与解决渔民和基层单位提出的问题。重点了解了莆田市渔船管理“112”工作法以及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实践情况,征求基层单位、渔民对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意见建议。

  在秀屿区文甲村,调研组登船观摩船检人员利用智能手机对“112”工作法中提到的“莆田市渔船标识牌”条型码进行扫描,网络平台系统自动记录现场检验、检查位置定位等渔船检验过程,并详细听取船东及渔民对渔船加挂“标识牌”的反映。在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调研组进一步观摩“112”工作法网络平台系统对船检人员在文甲村登船检验的时间、地点、检验结果等信息的记录情况,听取了网络平台系统建设情况的汇报,共同探讨提升完善系统功能的目标和方向。

  座谈中,渔民代表一致认为,渔船加挂“莆田市渔船标识牌”条型码,不收费,不增加负担,方便渔民,节省检验时间,检验情况、渔船信息都在网络上公布,便于查寻,防止假登船检验现象的发生,特别是有效地防止了“冒牌套船”和套取国家燃油补助等行为。渔民代表还寻问了“2012年国家燃油补助何时发放”、“渔船小改大、木改钢的政策有没有变”、“辅助船有没有燃油补助”等问题,厅渔政渔港监督处、政策法规与规划处负责人现场给予详细的解答,渔民代表表示满意。

  湄洲湾北岸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和基层海洋与渔业部门的同志在发言中,充分肯定了莆田市渔船管理“112”工作法在规范、公平、便民、预防腐败等4个方面作用,对“如何引导渔民用好用活燃油补助,提升渔船改造能力、提高渔船安全性能”等问题提出了建议。基层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提出经费不足、执法装备缺乏,总队长叶剑平当场表态总队将研究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黄建生在调研中指出,莆田市渔船管理“112”工作法,与落实惠民政策、规范执法行为、便民服务、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密切相关,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重要举措,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取得了4个方面比较突出的效果:实现了便捷服务群众的目的,群众满意;规范了权力运行和执法行为,营造了“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体现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科技信息化;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的服务质量,节约了行政成本。针对“112”工作法存在的不够完善的问题,黄建生强调,要继续以为民务实清廉为目标,把“112”工作法这一创新做得更好,一是在内涵上要进一步朝着“渔船管理信息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廉政风险防控科学化、为民服务优质化”等“四化”方向提升完善;二是在功能上要进一步综合渔船签证、处罚记录、渔船网上交易功能、加大信号强度等方面提升完善;三是在管理上要在进一步强化人员培训、系统平台管理、加强领导、持之以恒等方面提升完善,使莆田市渔船管理“112”工作法更加成熟,真正成为实用、可用、管用,老百姓喜欢的为民务实清廉的典型,争取在全省推广。

  此外,调研组还了解了莆田市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最新情况,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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