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总结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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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5000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海洋强省和渔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按照《条例》和福建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海洋与渔业领域政府信息及时、规范、准确公开,以高质量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海洋与渔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落实《条例》公开要求
1.进一步强化组织部署。完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局领导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会议,研究部署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统筹推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回头看”,明确工作责任,提出完善意见,限期落实到位。
2.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推动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5条,较上年增长50%,全文电子化率100%,送交“两馆”公开及时率100%。公开行政许可信息2544条、行政处罚处理信息60条,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金额1638.81万元。更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工作职能、机构设置信息以及相关招考信息。
3.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渠道及确认方式。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相关格式,取消“三需要”用途限制,确保依法依规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持续推进执行《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部办理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要求,明确相关责任,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的2件、不予公开的1件、无法提供的7件、不予处理的2件,均在2021年及时规范办理完毕。
(二)强化政务信息管理与公开
1.加强用权信息公开。一是公布《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权责清单》,现有权责清单内事项218项,其中25项涉及“五级十五同”审批服务,已编制相应的办理条件、申请方式、办事指南等并对外公开,方便公众查阅、使用和监督。二是落实市场规则标准公开,梳理和认领《市场准入清单(2020年版)》中涉及海洋与渔业的市场准入事项,并与局行政审批与服务标准化目录中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建立绑定关系并对外公开。三是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全面梳理局执法监管清单,明确相应的执法监管程序和法律依据,并对外公开。四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发布,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等相关信息5条。
2.推进法制信息有序公开。一是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更新局网站行政法规文本,补充完善相关行政法规文本16份。二是全面系统开展2021年以前海洋与渔业规范性文件清理,共废止规范性文件21件、失效0件、修改0件,现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8件,将清理结果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保持动态更新。三是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认真确定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逐件进行规范标注并在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3.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加强财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2020年度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决算》《2021年度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部门预算》等财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二是推动人大政协办理信息公开,除需要保密的信息外,人大、政协办理信息全部对外主动公开,全年公开人大政协办理信息27件。三是做好规划信息公开,设立“十四五”规划专栏,发布海洋与渔业相关“十四五”规划及解读信息4条。四是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局网站新设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栏等,发布相关信息1238条。
(三)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推进网站规范化、集约化建设。制定《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网站管理办法》,整合局属单位工作网站,纳入局网站平台统一管理、统一维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相关要求以及福建省政府网站页面设计统一规范要求,投入资金115.8万元,用于网站改版、可视化制作、安全运行保障等,优化智能检索、文件下载和数据互联互通等功能,提升公众使用体验。
2.新开设“海上福建”政务新媒体。2021年6月,开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海上福建”,7月6日实现信息推送。建立“权威发布”“海渔动态”“市县速递”“海洋科普”等10多个栏目,“海浪预报”“台风动向”“疫情防控”“网上办事”等专栏保持及时更新,推动便民服务事项向政务新媒体延伸。2021年“海上福建”推送各类信息601篇,单篇阅读量最高突破5000人次,阅读率最高达484.33%,分享率最高达100%,取得良好的传播效果。
3.提升平台服务效能。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有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省级31项海洋与渔业许可事项实施全流程网办;“一趟不用跑”许可事项增至62项,占比83.78%;行政许可“即办件”事项35项,占比47.2%;行政许可“全程网办”事项31项,占比41.8%。
(四)加强解读回应
1.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制定下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明确解读主体、范围、内容、程序,切实推动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起草、同审签、同发布,对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
2.提升解读质量。一是扩大政策解读宣传范围,深度开展《福建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推行渔船安全生产“五不出海”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解读,此外聚焦“十四五”规划、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和省级出台的海洋与渔业发展政策,进一步开展政策宣传解答,发布相关材料12条。二是丰富解读形式,运用文字、图解、新闻发布会、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进行政策解读及宣传,2021年局网站发布的政策解读及宣传材料中答记者问5条、视频解读1条、图解4条、文字解读5条。三是突出领导解读职责。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解读人”,开展“感悟思想伟力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领导访谈,深度阐述海洋经济发展政策。局领导全年参与新闻发布会3期。
3.加强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局网站收到公众留言约180条,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减到5个工作日,实现全面提速,全部办理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答复。办理12345平台群众诉求件87件,诉求受理率、及时查阅率、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制定发布《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各项机制落实。开展公众网上调查征集活动20期,对征集结果均进行了及时反馈。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各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的考核监督,全程跟踪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开展总结点评,强化工作责任追究,形成闭环管理的长效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推动局政务公开工作查不足、补短板、促提升。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定期开展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等重要内容,提升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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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7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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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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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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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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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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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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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638.8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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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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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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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0 |
0 |
1 |
0 |
0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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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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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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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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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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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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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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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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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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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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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0 |
0 |
1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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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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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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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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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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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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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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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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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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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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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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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1 |
0 |
0 |
1 |
0 |
0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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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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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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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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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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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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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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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重大决策预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还未完全落实到位;二是政策解读的数量和质量还有提升空间。
针对上述问题,2021年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做到重大决策提前部署、提前谋划,提升各办理处室的决策公众参与意识,推动凡是涉及公众利益的决策制定前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并对意见实行科学评估和采纳反馈。二是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培训,提升各处室、单位政策解读意识,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的审查把关,根据政策的类型和内容优化拓展解读方式和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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