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我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涉及的数据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7865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围绕机构改革后的工作职责,健全机制、落实保障、强化服务、提升质量,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工作原则,科学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着力落实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后的工作职责,及时调整成立了新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
2.健全制度保障。新出台了《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工作规则》,专章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原则、具体要求、保密审查等方面予以明确,界定了相关责任人。
3.落实工作规范。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在局网站上依法公开机构改革后我局的职能职责及内设处室等信息,更新编制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局网站公开发布。更新后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其他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5个一级条目和13个二级条目。
(二)着力回应社会关切
1.推动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机构设置、行政许可及相关事项的监管、渔业防灾减灾预案、水产品安全等方面,2019年主动公开信息2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量6928人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在每月5日、20日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报送,全年共报送24期。
2.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查阅处理网络信息申请,对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等其他途径申请,均在接收当日发出受理回执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2019年共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3件,其中自然人申请21件、法人申请2件,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18件、信函申请4件,所有依申请件均在收到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目前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已全部答复完毕。23件答复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3件、同意公开答复的7件、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3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3件。
3.回应热点舆情。加强对社会热点的舆情预判和跟踪,增强回应针对性,在赤潮、台风等海洋灾害或发生突发事故期间,在我局网站24小时不间断发布监测通报或防灾预警。2019年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2000余条。
4.完善网站互动机制。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加强局网站“局长信箱”等栏目建设管理,全年共办理答复网民留言、咨询222件;开展网上民意调查征集活动,就加快海洋强省建设、水产品安全、渔船管理等工作,开展意见征集、网上调查15期,并对征集调查结果进行了反馈。
(三)着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与服务
1.突出重要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2018年度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决算说明》《2019年度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预算说明》等,经省财政厅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等预决算信息,《福建省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规划(2018-2020年)》《关于加快推进海水养殖生态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等重要规划计划信息,《关于公布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审批事项“一趟不用跑”目录清单的公告》《2019年福建省省、市、县海洋与渔业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等核心行政审批信息。同时,注重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完善招标采购信息的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共发布招投标信息153条。
2.深化政策解读落实。一是提升政策解读意识,做到政策性文件制定的同时,同步起草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批,切实做到政策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针对2019年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凡是公开性质为主动公开的,全部进行解读。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对《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实施闽江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等重要政策,根据具体内容,灵活采用图文、动画和访谈等多种形式开展10期政策解读。四是增强政策解读效果,由处室负责人在局网站开展在线访谈,对省人大审议通过的《福建省<渔业法>实施办法》,和网友进行在线互动,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全年共开展在线访谈6期。
(四)着力优化平台建设
1.加强网站建设。一是严格执行网站开设规范,完成机构改革和域名规范管理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政府网站标识码、ICP备案以及公安备案等相关信息的变更,关闭了一批局属事业单位网站,集约整合到局网站。二是推进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支持配合省网站平台部署支持IPv6协议。三是丰富网站信息内容,强化便民服务功能,加强了渔业气象、沿海海浪、卫星云图、台风路径等便民查询服务,以及水产品产量、价格等监测统计信息服务。
2.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福建省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七条措施》精神,对我局政务新媒体开展自查,2019年8月底将我局注册主体和名称不规范的“福建海洋云”微信关停。目前,我局未开设新的政务新媒体。
3.加强办事大厅建设。根据省政府统一规划,做好办事服务数据同源工作。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我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一站式提供我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等网上政务服务。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府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精神,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所有审批事项均符合“一趟不用跑”或“最多跑一趟”的要求。
4.加强政务数据汇聚与共享。截至2019年底,我局已完成并提交了已竣工的所有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核查和登记,共向省汇聚平台汇聚154个业务事项,数据超1027万条;开放数据集37个,开放数据资源81万条,已有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福州市数字办等单位共享使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机构改革后,原省海洋与渔业厅承担的海域海岛管理、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已分别划转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相关人员和编制也已随职能划转,但2019年仍有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公开与上述职能有关的政府信息,此类情形超过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总数的20%。二是根据省档案局发布的机构改革历史档案的处理意见,原省海洋与渔业厅移出职能所涉及的历史档案目前仍保存在我局档案室。档案存储和职能归属的不一致,造成申请人申请信息涉及到移出职能的历史信息的,易误认为我局为答复部门,而职能移入部门进行信息答复,也需要到我局档案室查阅相关信息,影响了信息公开的效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对我局新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宣传,拓宽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提高申请人申请的有效性。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特别是机构改革中与我局存在职能交接或职能划定易混淆的部门,明确在职能交叉或需要部门衔接配合的情形下,信息公开的办理流程和规范,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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