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网站(hyyyj.fujian.gov.cn)下载,亦可到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图书馆、福建省档案馆查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72011,邮箱:fjhybgs@163.com)。
一、概述
2018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等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科学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突出重点领域公开。一是按照《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2017年度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决算说明》《2018年度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预算说明》。二是加强项目资金公开,主动公开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专项、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部门业务及其他专项资金等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对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批复、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填海造地工程竣工验收等,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务信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今年以来共主动公开用海项目审批政府信息19份、用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核准和填海造地竣工验收政府信息22份。
(二)突出政策制度落实。一是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纳入年度绩效管理,明确处室责任和具体公开事项。二是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各类公开政府信息均严格保密审核。全年共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信息114份(纸质及电子版),同时全部在局政务网站公开。三是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对受理的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等各类申请,均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全年共办理群众及企业法人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26件。四是按要求推进海洋与渔业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
(三)突出新闻媒体作用。完善“福建海洋云”微信栏目建设,指定专人负责,每周编发5期,每日推送海洋与渔业资讯、科普知识、海洋预报等相关信息,开设海洋经济调查、渔业品牌、增殖放流等专栏,今年以来共推送各类信息近4000条。加强“福建海洋预报”移动客户端建设,研发福建省海洋预报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海洋综合信息发布平台,实现省、市、县海洋预报信息的统一、规范发布及管理。在福建日报“海洋通讯”专栏发布信息41期,通过中国海洋报、中国渔业报等媒体,以及“福建海洋云”微信公众号上刊登、推送海洋与渔业信息。通过“渔民之友”节目播放海洋与渔业信息181期,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5期,累计参加人数100多人次。
(四)突出政务服务提升。一是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开展审批标准化试点,审批环节减少为“受理、审查、决定”3个环节;除个别复杂事项外,事项办理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的50%以内,部分事项压缩到法定时限25%以内。二是推进政务系统互联,推进事项流程对接和电子证照库共享,申请人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和手机APP全程网办,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35大项58个子项中,实现“一趟不用跑”22个,“最多跑一趟”35个,占全部事项的90%以上。三是按照“能减尽减”原则和“取消一批、改备案一批、告知承诺一批、转化优化一批”要求,将41项65子项的审批事项清理、调整、优化为35项58子项。四是在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配备便民服务设备,利用宣传栏,触摸屏、LED公告屏、局网站进一步落实审批信息公开。
(五)突出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局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规范局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将局网站整合到省政府网站统一平台;开展网站安全应急演练,做好网站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并通过演练完善网站安全应急预案。二是推进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支持配合省网站平台部署支持IPV6协议。三是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按照要求完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信息资源开放目录编制工作,根据权责清单梳理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所有业务系统,并按照各业务事项的实际情况梳理共享和开放属性,有条件或按权限开放8个业务系统数据,51张业务表,1303个信息项,合计开放数据量约4.5G,总记录数约104万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度及历年累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98条(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共设置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其他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5个一级条目和16个二级条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通过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量28815人次;二是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每月5日、20日及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到两馆,同时报送电子版,全年共报送24期;三是通过局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对外提供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一是围绕海洋与渔业重大工作部署,对《福建省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实施管理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采砂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海水养殖生态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福建省休闲垂钓渔业船舶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推进海洋渔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实施带鱼等35种重要捕捞经济种类最小可捕规格及幼鱼(幼体)比例管理规定》《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福建省实施2018年度闽江水域禁渔期制度工作方案》《关于做好渔业船舶三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按照“三同步”要求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全年共开展政策解读9期。二是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由暂时负责人在局网站对省政府批复发布的《福建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开展政策解读,并接受网友提问,让公众知道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三是完善政策解读形式,通过局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在线访谈、问卷调查,以及“福建海洋云”微信等形式,开展多样化的政策解读工作。全年共开展在线访谈6期。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是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编发《海洋·渔业信息》,及时了解各方关切,认真研判涉及海洋与渔业的重要舆情,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全年编发《海洋·渔业信息》46期。二是做好应急突出事件舆情应对,针对赤潮、台风、水产病害等及时发布情况通报,持续发布泉港肖厝村海域化学品泄漏事件水质及养殖水产品监测报告,对布设站位的水质监测情况、养殖水产品监测情况等,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让公众了解实际情况、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三是完善局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加强“局长信箱”栏目建设管理,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全年共办理答复网民留言、咨询294件;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安排专人进行跟踪落实,均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和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
2018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历年累计164件),其中:当面申请5件、网络申请17件、信函申请4件,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有:一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类信息,如邓某某申请公开沙埕港水质监测数据、陈某申请公开福建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王某某申请公开福建省近岸海域近五年水常规污染物监测报告;二是海洋与渔业统计类信息,如冯某某申请公开1960年至今福建省渔业水产品产量、伍某某申请公开2000年至今福建省海洋捕捞水产品总产量、王某某申请公开近20年来我省发放油价补贴的机动渔船数量,三是海域使用权审批信息,如某银行申请公开有关企业名下海域使用权持有及权属查封信息、肖某某申请公开莆田市罗屿港口项目海域使用论证相关信息、李某某申请公开南安市石井镇溪东村有关海域确权信息。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
开范围的5件,同意公开答复的12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2件,不同意公开答复的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本年度“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内容是:姚某某、陈某某申请公开福建省沿海市、县海岸线修测成果文本(含修测规程)属国家重要基础地理数据,部分涉及国家秘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对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如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按规定不予提供”的规定,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故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而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省级机构改革中,原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海域、环保等职能已转隶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但仍有部分申请人向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公开申请;二是部分申请事项具体业务工作在局属单位,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环节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及时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宣传,形成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二是待局“三定”方案确定后,尽快完成海洋与渔业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提高申请人提交申请的针对性。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8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14 |
3098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14 |
309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1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26 |
164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5 |
43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17 |
81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4 |
4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6 |
164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2 |
77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13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4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11 |
7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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