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门户网站(www.fjof.gov.cn)下载,亦可到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图书馆、福建省档案馆查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72011,邮箱:fjhybgs@163.com)。
一、概述
2017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实施细则,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调整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作小组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厅领导任副组长,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形成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和省海洋预报台等有关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考核监督,将政务公开纳入厅2017年度内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科学划定考核范围,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政务公开工作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
(二)落实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海洋与渔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并印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年度工作目标要求科学设定政务公开内容;合理设置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要求,从全面深化认识、加强监督反馈、及时落实要求等三个方面,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通知的要求,及时总结上报年度自查总结材料。
(三)注重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建设千亿产业链,推进现代渔业转型升级”在线访谈,以及“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等10期意见征集活动;全年在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4次。升级改版厅门户网站,完善厅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今年重点对《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继续加强“福建海洋云”微信平台建设,发布国家和我省重要新闻和政策、我省海洋与渔业动态、沿海省市海洋渔业信息等,对省政府审批的用海项目,及时通过平台将项目的用海面积、投资规模等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成立厅信息网络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厅领导任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厅办公室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强化OA自动化办公系统和信息报送系统管理,厅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都进行保密审核,信息审核过程留痕。加强宣传宣传教育,利用漂浮广告,自动提醒信息报送者严禁报送涉密信息,并利用必填字段再次确认信息是否涉密。发挥厅法律顾问团队作用,加强对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的把关审查。
(五)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部署要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倡导服务对象通过智能审批和全程网办申报事项,已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38主项、52子项,其中“最多跑一趟”29子项、“一趟不用跑”23子项),现有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事项,除少数因办事大厅模块暂不支持办理外,都实现三星级以上星级服务。加强服务大厅建设,在厅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配备相应的便民服务设备,并充分利用宣传栏,触摸屏、LED公告屏、厅门户网进一步落实审批信息公开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度及历年累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84条(2017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共设置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经济统计、财政资金、人事管理、业务工作、办事指南、公告通报、简报通讯、应急管理等11个一级条目和40个二级条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通过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量8729人次;二是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每月5日、20日及时将公开信息报送到两馆,同时报送电子版,全年共报送24期;三是在福建日报、中国海洋报、中国渔业报等媒体,以及“福建海洋云”微信公众号上刊登、推送海洋与渔业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实施细则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17年共开展政策解读3期,重点对《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解读。丰富解读形式,今年召开媒体通气会,邀请厅领导及政策法规处、资源环保处、海域与海岛管理处、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等单位负责人,现场介绍相关情况,并就《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内容向新闻媒体作了解读。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和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
2017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历年累计138件),其中:当面申请7件、网络申请6件、信函申请11件,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有:一是涉及法律诉讼需求的相关信息,例如多个律师事务所要求提供某远洋渔业公司渔船信息,多名申请人要求公开用海审批项目的环评等信息;二是涉及海洋与渔业资环环境保护的相关信息,例如某公益性组织申请公开新闻报告宁德市霞浦县切割疑似白海豚的相关信息;三是涉及科研、生产等需求的相关信息,例如多名申请人要求公开我省海洋灾害公报、海洋产业产值的相关信息。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
开范围的4件,同意公开答复的10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的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4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3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本年度“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内容是:李某某申请公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对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信访局来文的回复文件。该文件是行政机关之间的往来函件,属于行政机关之间日常工作的内部管理信息。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规定,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故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而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发现同一申请人就同一内容重复申请、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不完备等情况。
2.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有待进一步提升。申请人要求提供的政府信息常涉及企业等第三方权益,对如何界定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商业秘密等,对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以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为契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宣传,使公开制度不断深入人心;二是以政务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完善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建设,突出新闻媒体在公开中的作用,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三是以提高政务公开能力目标,强化政府信息教育培训,提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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