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门户网站(www.fjof.gov.cn)下载,亦可到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图书馆、福建省档案馆查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72011,邮箱:fjhybgs@163.com)。
一、概述
2016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的要求,突出重点,优化举措,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㈠突出公开重点。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行政许可事项、中介服务事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做到全面公开,通过厅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上传调整变动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定《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实施方案》,对公示原则、公示时间及范围、公示内容及期限、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等内容予以明确;制定《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实施方案》,将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同时在福建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和省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在厅门户网公开330多部涉海涉渔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性规范文件及权、责清单,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
㈡优化公开举措。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等及时解读,政策公开后三个工作日内相应解读上网,今年重点对省政府发布的《福建省“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进行了解读。深入开展在线访谈,分别就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海洋杯”中国·平潭国际自行车公开赛等内容开展在线访谈,实时解答网友问题。完善厅长信箱建设,对咨询和投诉类信件由专人进行分类并加快办理,普通信件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便民服务事项、咨询类信件2个工作日答复,投诉类信件3个工作日答复。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对部门政府信息进行梳理,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每月及时向两馆报送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按时答复率100%。
㈢完善平台渠道。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作用,第一时间发布最新的政策解读、规划计划、统计信息等信息。同时发布省厅和基层的海洋与渔业动态、全国其他省市海洋渔业信息、传达中央和省政府的重要新闻和政策,全年共发布海渔动态3365条。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继续完善官方微信公众号“福建海洋云”,全年发送信息2000余条,订阅人数突破6000人,日均阅读量在千人次以上;在我国第八个 防灾减灾日”之际,推出“福建海洋预报”APP服务应用,是国内首款基于位置服务的省级海洋预报信息服务手机软件。
㈣健全机构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协同推进,建立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建立厅长主要抓,分管厅领导牵头抓,各处室具体抓的协调机制。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达5%,认真及时解决群众诉求,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结合我省海洋与渔业实际,印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切实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提出要求,落实任务,明确责任。
㈤提升政务服务。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及厅门户网站“办事大厅”窗口的两个网络平台,同步公开所有涉及行政相对人的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服务指南、工作流程等,在网上开展办理业务咨询,建立网上办事查询数据库,将网上的办理状态在厅网站上公开并提供对外查询,有效推进海洋与渔业政务服务向网上延伸。目前共有42项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及厅门户网站,其中36项可在线申请预审办理,并实现3星以上服务标准,6项为指南式入驻(1星级),线下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及历年累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35条(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公开目录共设11个一级条目,分别为: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经济统计、财政资金、人事管理、业务工作、办事指南、公告通报、简报通讯、应急管理。一级条目下设40个二级条目,便于公众的查询需要。
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通过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量3925人次。二是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每月5日、20日及时将公开信息报送到两馆,同时报送电子版,全年共报送24期。三是通过福建电视台全年每天播放一期五分钟的《福建省海洋环境预报》节目。四是在福建日报、中国海洋报、中国渔业报、福建海洋云微信公众号上推送海洋与渔业信息。五是通过全省沿海各级渔港建设的LED屏播放海洋与渔业信息。
㈣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继续完善政策解读专栏,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今年在解读政策时,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2016年共开展政策解读2期,重点解读了《福建省“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和《福建省远洋渔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㈠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和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
2016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历年累计114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网络申请10件,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有:一是关于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如:许某某、陈某某申请公开“国海证63570057、63570056、033522281、2013B35012205155”等有关信息;二是关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如:蔡某某申请公开“海上船舶溢油防治应急预案”有关信息;三是关于海洋与渔业统计类相关信息,如:冯某申请公开“福建与台湾海洋产业的贸易数据”有关信息。
㈡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含2015年度受理待答复的2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3件,“同意公开答复”的6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4件。
㈢“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本年度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涉及不予公开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而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大幅提高,部分申请公开内容涉及保密事项,如何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对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随着社会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如何更好地利用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更好地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进行不断的探索实践。
㈡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二是完善公开平台,启动政务海洋云APP建设,设置包括新闻精选、信息公开、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查询等栏目,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持续深入。三是按照《福建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的要求,配备相应设施、设备,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四是加强在线访谈等栏目建设,扩大公众参与面,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海洋与渔业发展。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㈡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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