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14〕49号)精神,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优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取得积极成效。
一、认真学习,促进落实
《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出台后,我厅将文件及时传达至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稳步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发展,更好地服务我省海洋经济发展。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省政府办公厅闽政办〔2014〕49号下发后,我厅结合海洋与渔业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闽海渔办〔2014〕4号),从切实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做好依申请公开、拓宽公开渠道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还下发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明确12项重点任务和具体责任处室,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㈠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根据《福建省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对现有的非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和其他权力事项进行了逐条逐项梳理,上报省政府审定确认后向社会公开;修订15项(包含19细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服务指南”,通过厅办事“窗口”的LED显示屏、查询台、宣传手册、厅网站和省政府网站的办事大厅等载体对外公布。加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完善《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公开明示制度》,将行政处罚事项列入执法公开明示事项,公开行为名称、种类、依据、程序、标准、时限等;落实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依法主动公开案件名称、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等信息。
㈡公开财政资金采购信息。为使公众进一步了解部门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我厅全面公开了本级行政、厅属事业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以及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增强了公共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同时,加大了海洋与渔业专项经费分解下达情况的公开力度。对公开招投标的信息及时上网发布,方便单位及个人查询;对中标信息及时予以公布,努力确保招投标过程及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
㈢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服务信息。进一步整理公开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公布修订后的《福建省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制定公布了《2014年福建省避风渔港、避风锚地防台责任人名册》和《2014年福建省海上养殖渔排集中区防台责任人名册》。积极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信息,满足了公众了解相关情况的需要,向社会通报我厅对平潭海域发生化学品船倾覆事件的处置措施和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全省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情况,公布通报全省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进展情况,截至2014年11月,全省有效核发养殖证2235本,确权面积61909.56公顷。
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充分发挥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对厅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提升整改。一是更新版面设计,使新的版面在符合统一规范的要求外,更加美观大方,方便公众阅读和查找资料。二是增设市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将九地市海洋与渔业局或农业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聚合进来,便于公众扩展查询。三是增加专项信息检索功能。公众除可按照标题、正文、文号、索引号等要素检索外,还可以进行全文检索。四是探索新媒体推广。网站增加文章分享功能,使厅网站上的信息可分享到微博、微信、贴吧、QQ空间等社交、移动媒体上,扩展公开渠道和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㈤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加强政策解读,2014年我厅对国家海洋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福建海洋经济发展和生态省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印发实施的《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六条措施》进行分期逐条地详细解读,除了在厅网站的专栏上发布外,还于每周二、四在福建日报上刊登。开展在线访谈和民意征集,厅领导参加省政府组织的在线访谈,在省政府网站开设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完善调查和加快福建渔港建设发展的意见征集。每月举办一次“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代表、企业、市民、渔民、学生参加,广泛征集与现代渔业建设有关的建议意见。
㈥及时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地址、联系方式等,完善群众申请渠道,建立网上申请、当面申请、邮件申请等多种申请方式,及时受理、答复各类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满足群众对相关信息的需求。今年以来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涉及项目用海、海域环评报告等多方面。
四、存在问题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推进,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不断增加,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存在距离;当前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存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等矛盾比较突出;政府申请公开办理单位对公开工作不够重视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改进和提高。
五、2015年工作打算
2015年,我厅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效落实信息公开渠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予以公开。二是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保存等环节,依法依规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特别是与群众利益休戚相关的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等内容,充分回应社会关切。四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方式,继续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深化新闻发布会、通报会等公开形式,探索发挥新形势下报刊、网站、微信等媒介的公开平台作用。五是进一步加强公开机构建设,充实人员队伍,完善公开机制,落实公开政策,适应公开工作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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