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2〕157号)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除特别注明外,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门户网站(www.fjof.gov.cn)下载,亦可到本厅办公室、省图书馆、省档案馆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邮编:350003,联系电话:0591-87802187,电子邮箱:fjhybgs@163.com)。
一、概述
2012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2〕99号)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有力促进了服务性机关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㈠工作总体情况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厅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本年度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办事规则》、《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办公室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为562份,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242份,依申请公开文件数312份,不予公开文件数8份。
㈡主要工作成效
1.公共财政资金公开有新突破。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办法,以部门预算、预算执行等内容为重点,公开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主动公开了2011年度部门决算和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等15个单位的2012年度单位预算,保障和维护群众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等涉及切身利益和社会焦点问题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加大对渔政渔港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建设项目等各类专项资金的公开力度,例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建设项目管理,下发《关于下达2012年省级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建设项目任务的通知》,从项目建设标准等方面提出要求,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2.海洋环保信息公开有新成绩。一是加强海洋环境核查审批信息的公开,对每个海洋工程开展海洋环境影响听证,在厅网站和项目所在地发布听证公告,本年度主动公开27个海洋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核准情况及意见;二是主动公开赤潮预警信息,并在厅门户网站发布《福建沿海赤潮灾害预测预警》91期,发现赤潮后,组织监测单位每天开展赤潮监视监测和赤潮毒素监测工作,在厅门户网站和福建省海洋预报台网站上每天发布《福建省赤潮灾害信息报告》,共发布33期赤潮信息;三是主动公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在厅网站公开发布《福建省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和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处理办法》,兴化湾南日岛东北面发生新加坡籍集装箱船“巴莱里”搁浅事故后,每天开展海洋环境污染应急监视监测,共出具7000多组监测数据,在厅网站发布事故海域环境应急监测报告65期。
3.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有新拓展。公开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渔业船舶水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意见》、《关于下达2012年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22份。及时发布台风等自然灾害天气信息。共发布台湾海峡渔业海况气象预报1340期、福建沿海海浪预报315期、全省五个主要海水浴场预报184期;全年共发布冷空气海浪预警报30期、赤潮发生条件预测91期,发布风暴潮警报79期;扩大海洋气象预报范围,增加了钓鱼岛海域未来一周海洋气象预报。
4.海域使用信息公开有新提升。严格履行用海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做到政策公开,海域使用审批过程公开,审批结果公开,进一步扩大社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方便群众监督。所有海域使用项目的用海情况,都在用海所在乡镇、村公示,并现场拍照留档;所有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会,都请利益相关群众或村民代表参加,群众直接参与用海项目的讨论和决策,提要求、诉心声,海洋部门认真落实协调,进一步化解矛盾;所有批准的海域使用项目都依法履行公告制度,在省主要媒体和厅网站上进行公告,方便监督;其他涉及单位和个人利益、商业秘密的海域使用审批材料采取依申请公开方式,根据单位和个人的申请,依法做好了信息公开工作。
5.水产品安全信息公开有新举措。重点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安全标准等方面信息,依法公开水产品专项检查整治等日常监管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及时公开食品安全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及时通报水产品安全相关监督检查情况。公开发布《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对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等,检测结果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我省部分海域发生赤潮,致使养殖鲍鱼大量死亡后,立即组织开展主要养殖贝类产品贝毒应急监测,及时报送检测结果。
6.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有新成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海洋类行政处罚事项和渔业类行政处罚事项,分别编制统一的简易程序流程图和一般程序流程图。对海洋与渔业行政审批事项,编制权力运行程序流程图,明确收件、受理、审核、送达和网上政务公开等各个环节的责任部门和办结时限。充分运用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执法信息平台等载体,主动将《福建省规范海洋与渔业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手册》向社会公开。同时,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办理,全部纳入网上行政执法系统,实行网上公开运行、督办和监控。例如,为提高海域使用审批效能,我厅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海域使用审批程序的意见》。
㈢主要工作措施
1.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网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以及信息公开栏等渠道的作用,探索运用手机短信等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2.强化社会舆情评估引导。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海洋环境保护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前进行社会反映预判,做好应对预案;公开后跟踪舆情,主动引导,避免负面影响。发现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时,及时发布正面信息,予以澄清,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3.完善公开信息报送制度。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年度报告按时公布”、“工作情况定期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等基础工作,向政府信息查阅点及时、完整、准确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各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在办好每份申请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健全相关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2年及历年累计)
截至2012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44条(201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公开目录共设11个一级条目,分别为: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经济统计、财政资金、人事管理、业务工作、办事指南、公告通报、简报通讯、应急管理。一级条目下设40个二级条目,便于公众的查询需要。
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厅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告政府的相关信息与文件;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包括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公开工作制度规定、年度报告、意见箱等,提供公众专门的政府文件查询与咨询的渠道,2012年全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量7140人次。二是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每月5日、20日及时将公开信息报送到两馆,同时报送电子版,确保及时汇交统一部门管理与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三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刊物等新闻媒体公开信息,信息公开覆盖面不断扩大。改版《福建省海洋环境预报》节目,在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定时向社会公众播报海洋环境预报;通过“渔民之友”和“渔民俱乐部”节目,为渔民朋友播报近1500条海洋与渔业相关信息。四是通过印发单行本、公报、简报等扩大信息公开深度,如印发《福建省主要海湾水环境质量通报》、《海洋环境状况公报》、《福建省内陆重点水产养殖水域水环境质量通报》等。五是通过我省渔港建设的8个LED显示屏,向公众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六是通过全省统一渔船管理平台,向海上作业渔船发布海洋预警报与渔船管理的相关信息,保障渔业生产安全。同时我厅还对《福建省海洋捕捞渔船拆解管理暂行规定》和省人大修订我省现行海洋和渔业地方性法规分别进行政策解读,加深公众对海洋与渔业新制度规定的理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㈠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和涉及的主要内容
2012年,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历年累计35件),其中:网上受理1件、书面申请6件,申请内容分别为:
福建明嘉律师事务所庄某申请公开福建省晋江市深沪渔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域使用权登记及转让情况材料、北京市徐某申请公开908项福建省各县级行政单位海岸线长度、福清市林某申请公开江阴镇下堡村海域坐标点材料、连江县吴某申请公开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2#泊位工程海域审批文件、福清市翁某申请公开江阴镇南曹村海滩涂征地协议及承诺书、宁德市李某申请公开《福建联德企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镍合金项目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文件、宁德市李某申请公开《福建联德企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镍合金项目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专家和部门单位意见、项目填海工程环境影响听证会相关部门意见。
㈡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我厅严格按照《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作了答复。在7件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为6件,占总数的85.7%;政府信息已主动公开告知其获取途径的1件,占总数的14.3%。
㈢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本年度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涉及不予公开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来,我厅均未向申请人收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来,我厅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而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2年,虽然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开的载体有待进一步创新,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㈡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厅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一是深入贯彻《条例》等文件精神,确保落实到位。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加强工作交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二是突出公开重点,着力细化、实化、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真正把社会关心、群众想要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三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从有利于公众查阅的角度,科学合理设置相关栏目,确保公开的时效性,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集中在海域与海岛管理、海洋资源环保等方面,既反映了群众对当前环境保护、海域权属等涉及个人权益焦点问题的关注,也反映出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在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和公开方式上的新要求,为今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造条件。
㈡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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