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清理,我局决定对《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09〕381号)等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渔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试行)〉的通知》宣布失效。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
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公布2024年11月之前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闽海渔规〔2024〕1号)
2.《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公布2023年8月之前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闽海渔规〔2023〕7号)
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及其基准的通知》(闽海渔〔2020〕64号)
4.《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规划〉〈福建省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实施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闽海渔〔2018〕182号)
5.《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闽海渔〔2017〕268号)
6.《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开展渔业船舶建造技术条件评价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17〕85号)
7.《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加强海洋渔业捕捞辅助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17〕183号)
8.《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执行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有关规定的通知》(闽海渔〔2015〕18号)
9.《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执行〈福建省海洋捕捞渔船拆解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的批复》(闽海渔〔2014〕22号)
10.《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海渔〔2014〕173号)
11.《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海洋捕捞渔船拆解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13〕125号)
12.《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开展渔港经营许可申请与审批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11〕224号)
1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加强远洋渔业管理若干规定的补充通知》(闽海渔〔2010〕28号)
14.《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加强鳗鲡苗种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10〕31号)
15.《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印发关于加强远洋渔业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海渔〔2009〕129号)
16.《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渔业捕捞许可申请与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海渔〔2009〕397号)
17.《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09〕381号)
18.《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加强渔业生产服务船和养殖船管理的通知》(闽海渔〔2009〕360号)
19.《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鳗鲡苗种采捕时间的通告》(闽海渔〔2008〕386号)
20.《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小型渔业船舶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海渔〔2008〕215号)
21.《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渔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海渔〔2004〕489号)
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渔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试行)〉的通知》(闽海渔规〔20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