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建立健全远洋渔业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的通知
闽海渔〔2013〕139号

  闽海渔〔2013〕139号

沿海有关设区市、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远洋渔业企业::

  远洋渔业是高风险、涉外性强的行业,建立远洋渔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远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保障远洋渔业企业财产和船员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以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的推动下,我省远洋渔业企业的数量大幅增加,为进一步提高新成立的远洋渔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生产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农业部和省厅的要求,新成立的远洋渔业企业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远洋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船员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远洋渔船值班瞭望制度、远洋渔船通讯管理制度、敏感海域远洋渔船抗击海盗应急部署、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等相关制度。老企业要根据新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远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船员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请各远洋渔业企业须在首批远洋渔船赴境外作业前,组织船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并将上述制度汇编成册,报送省厅渔业处。请沿海有关设区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远洋渔业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工作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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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