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印发关于加强远洋渔业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闽海渔〔2009〕129号

闽海渔〔2009〕129号

沿海市、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各远洋渔业企业:
 
    为加强远洋渔业管理工作,促进我省远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和《远洋渔业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关于加强远洋渔业管理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强远洋渔业管理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