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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2015年福建省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5-04-25 11:34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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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县(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及海洋环境监测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2015年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任务的通知》(国海环字〔2014〕636号)要求,结合我省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我厅制定了《2015年福建省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上报。

  同时,请各单位按照《2015年福建省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方案》,结合各地和各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送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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