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海渔〔2012〕307号)
为加强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今年全省海洋与渔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制度
2012年,我厅持续落实《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厅机关各处室(单位)要全面执行相关规定,细化举措,增强工作实效。
㈠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对机关效能建设具体事务的分工进行明确,确定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由厅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其中:机关效能工作的计划、总结、督办事件、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以及绩效评估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工作由政策法规与规划处具体负责;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奖惩、日常上班履职监督、年度考核和临时性问卷调查、考评等工作由人事教育处具体负责;政风行风建设、效能投诉受理等工作由纪检组、监察室具体负责;行政问责工作由人事教育处具体负责,纪检组、监察室协助配合;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由人事教育处具体负责,机关党委协助配合。
㈡绩效目标分解制度。围绕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职能职责,结合近年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成效,参考全国同类工作水平,分解绩效目标,细化评估指标,并落实到各处室(单位)。
㈢绩效目标实施制度。为推动工作落实,完成绩效目标任务,根据指标任务的分解分工,各处室(单位)要建立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具体要求,以及完成绩效目标的标准、时限等。
㈣绩效目标分析制度。对工作任务目标落实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每月(季)或定期组织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分析,不断改进工作措施,确保预期目标顺利实现。在工作落实中,要结合实际对绩效目标推进中存在的差距,及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对预定目标实事求是地进行修正。各职能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㈤绩效目标评估制度。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企事业单位要对照绩效目标,组织年中和年终分两次对年度任务的完成情况、实际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并结合实际进行深度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
㈥绩效责任追究制度。履行职责,增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和时效观念,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所承办的工作。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或者违反行政效能建设规定,将进行失职责任追究或给予严肃查处。
二、工作内容
根据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设定我厅今年绩效管理工作内容。
㈠设定目标任务。绩效目标分业务工作实绩和行政能力建设两部分。业务工作实绩主要反映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完成省委、省政府分解的年度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的有效作为和实际成效。行政能力建设部分,设科学民主行政、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改革创新五个指标。业务工作实绩和行政能力建设分别占60%和40%。
㈡分解落实责任。围绕设定的绩效目标,由厅办公室牵头,协调各处室(单位)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形成具体的目标分解体系和责任落实体系。厅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该处室(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对方案中本处室(单位)的目标任务进行合理的分配。各处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绩效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将与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完成好的,年度评优评先将予以优先考虑;没有完成的,将视具体情况予以效能警告并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㈢实施过程监控。各处室(单位)建立绩效管理工作定期汇报分析制度,半年分析和年终总结分别于8月6日和2013年1月5日前反馈到厅办公室。厅办公室适时检查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对于不能按期保质完成的,要加强督办,定期催办,逐项抓好落实。厅效能办将及时撰写上半年的绩效分析报告和年终绩效总结,认真分析绩效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创新点,并及时报送省效能办。
㈣适时开展评估。厅效能办将采用指标考核与察访核验相结合的方法,对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评估。不定期组织对各处室(单位)开展察访核验工作,通过暗访、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调查等形式,重点检查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㈤纵深推进整改。厅效能办将根据省委、省政府对组成部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通报和省效能办关于反馈我厅年度绩效评估情况的要求,组织各处室(单位)对绩效评估结果进行深度分析,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督促各处室(单位)认真整改,真正促进绩效提升。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激励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推动我厅绩效管理深入开展。
三、工作要求
㈠持续强化认识。开展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是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的具体要求,能有效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各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机关绩效管理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融入,高效有序开展工作,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企业。
㈡持续强化保障。各处室(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机关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绩效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各处室(单位)要围绕职能,结合实际,精心研究,努力构建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
㈢持续强化落实。各处室(单位)要把绩效评估与本处室(部门)的职能工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通过绩效评估促进职能职责的发挥和工作目标的实现,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做到“上午能办的事决不拖到下午办,今天能办的事决不拖到明天办”。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