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1 |
闽海渔执罚 ﹝2023﹞4001号 |
蒋生田非法采挖海砂造成海洋生态环境破坏行政处罚案 |
蒋生田 |
蒋生田(“鼎鸿0593船”实际经营人) |
当事人蒋生田在未办理相关手续、未采取生态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于2023年2月8日2200时起,擅自利用“鼎鸿0593”(船舶识别号:CN20144803846)”在福建省北泉礁岛附近海域(26°04.562′N,119°58.404′E)进行海域采砂作业。经依法鉴定,共采挖海砂162.61立方米,对采砂点附近海域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破坏。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
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福建省财政指定账户。 |
2023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