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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2-18)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22-12-02 14:59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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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机关: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

主要违法事实

(含查获时间和地点)

处罚种类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日期

1

闽海渔执罚〔2022〕073026号

林宝盛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案

林宝盛

闽龙渔63738所有人林宝盛在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缺配1名三级轮机长)的情形下,于9月29日违规组织闽龙渔63738出海,在24°16.410′N,118°13.803′E(漳州市龙海区海域)附近海域被我总队执法人员查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及其基准的规定,处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已于12月1日将罚款缴纳至福建省财政。

2022年12月1日

2

闽海渔执罚〔2022〕073027号

林朝强未按照规定配备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案

林朝强

闽龙渔63896所有人林朝强在未按照规定配备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随船船员中有1名船员未持证)的情形下,于9月29日违规组织闽龙渔63896出海,在24°16.022′N,118°15.720′E(漳州市龙海区海域)附近海域被我总队执法人员查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及其基准的规定,处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已于12月1日将罚款缴纳至福建省财政。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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