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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2-11)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22-07-26 17:09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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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

代表人

(负责人)

主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

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闽海渔执罚〔2022〕073005号 蔡庆总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蔡庆总(浙苍渔02699所有人)     浙苍渔02699(船长34.72米,主机总功率227千瓦,核定作业类型为刺网,核定作业场所为浙江省C类渔区),于2022年3月9日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的规定,在 24°02.174′N,118°12.020′E附近(福建漳州海域)擅自将该船核定的作业类型刺网改为张网进行捕捞。

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50元),处人民币叁万柒仟元(¥37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已通知当事人缴款。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2022年7月19日  
2 闽海渔执罚〔2022〕073006号 吴昌福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吴昌福(浙苍渔07007所有人)     浙苍渔07007(船长32.15米,主机总功率220千瓦,核定作业类型为拖网,核定作业场所为浙江省C类渔区),于2022年3月9日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的规定,在 24°02.573′N,118°12.166′E附近(福建漳州海域)擅自将该船核定的作业类型拖网改为张网进行捕捞。

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处人民币叁万柒仟元(¥37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已通知当事人缴款。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2022年7月19日  
3 闽海渔执罚〔2022〕073007号 王波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王波(浙苍渔05777所有人)     浙苍渔05777(船长38.3米,主机总功率255千瓦,核定作业类型为钓具,核定作业场所为浙江省A、C类渔区),于2022年3月10日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的规定,在23°49.803′N,117°58.472′E附近(福建漳州海域)擅自将该船核定的作业类型钓具改为张网进行捕捞。

作出“处人民币叁万柒仟元(¥37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已通知当事人缴款。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2022年7月19日  
4 闽海渔执罚〔2022〕073008号 李舜吟违反禁渔区的规定、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李舜吟(闽东渔61928所有人)     闽东渔61928(船长28.36米,主机总功率258千瓦,核定作业类型为刺网),于2022年4月13日改变该船核定的作业类型在 23°29.972′N,117°50.092′E附近(福建漳州海域)进行单船底拖网作业,该作业海域位于福建省机动底拖网禁渔区线内。

作出“处人民币叁万柒仟元(¥37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已通知当事人缴款。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2022年7月19日  
5 闽海渔执罚〔2022〕073009号 林木生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案 林木生(闽东渔63050所有人)     闽东渔63050(船长19.35米,主机总功率114千瓦,核定作业类型为钓具),在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缺配三级轮机长1名)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3名)的情形下,于2022年4月14日在23°38.0302′N,117°28.6905′E附近(福建漳州海域)航行。

作出“责令立即改正,处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当事人已改正,已缴纳罚款。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2022年7月19日  
6 闽海渔执罚〔2022〕073010号 颜荣强违反禁渔区的规定、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颜荣强(闽东渔61739所有人)     闽东渔61739(船长32.06米,主机总功率350千瓦,核定作业类型为刺网、杂渔具),于2022年4月15日改变该船核定的作业类型在 23°31.068′N,117°48.231′E附近(福建漳州海域)进行单船底拖网作业,该作业海域位于福建省机动底拖网禁渔区线内。

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9元),并处人民币叁万柒仟元(¥37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当事人已缴纳罚款。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2022年7月19日  
7 闽海渔执罚〔2022〕073011号 林加坤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林加坤(闽漳渔60116所有人)     闽漳渔60116(船长22.17米,主机总功率110千瓦,核定作业类型为刺网、敷网),于2022年4月13日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在 23°26.135′N,117°37.373′E附近(福建漳州海域)擅自将该船核定的作业类型刺网、敷网改为单船桁杆拖网进行作业。

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4元),处人民币壹万捌仟元(¥1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已通知当事人缴款。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2022年7月19日  
8 闽海渔执罚〔2022〕073012号 魏妹珠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魏妹珠(闽漳渔60225所有人)     闽漳渔60225(船长21.86米,主机总功率160千瓦,核定作业类型为刺网),于2022年4月13日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在23°26′N,117°43′E附近(福建漳州海域)擅自将该船核定的作业类型刺网改为单船桁杆拖网进行作业。

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0元),处人民币壹万捌仟元(¥1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已通知当事人缴款。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2022年7月19日  
9 闽海渔执罚〔2022〕073013号 林贤顺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案 林贤顺(闽连渔61298所有人)     闽连渔61298(船长38.8米,主机总功率330千瓦,核定作业类型为钓具),在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缺配二级船副、助理船副、二级轮机长各1名)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3名)的情形下,于2022年4月28日在23°33.3′N,117°45.9′E附近(福建漳州海域)航行。

作出“责令立即改正,处人民币玖仟元(¥9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当事人已改正,已缴纳罚款。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2022年7月19日  
10 闽海渔执罚〔2022〕07314号 黄亚鹄违反禁渔区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黄亚鹄(闽东渔61613所有人)     闽东渔61613(船长25.49米,主机总功率260千瓦,核定作业类型为拖网,作业方式为单船),于2022年4月28日违反禁渔区的规定,在 23°34.2′N,117°46.5′E附近(福建漳州海域)从事单船底拖网作业,该作业海域位于福建省机动底拖网禁渔区线内。

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2元),处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当事人已缴纳罚款。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2022年7月19日  
11 闽海渔执罚〔2022〕073015号 刘镇喜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案 刘镇喜(闽东渔62612所有人)     闽东渔62612(船长28.39米,主机总功率258千瓦,核定作业类型为刺网),在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缺配1名二级船副)的情形下,于2022年4月29日在23°44.663′N,117°31.491′E附近(福建漳州海域)航行。

作出“责令立即改正,处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当事人已改正,已缴纳罚款。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2022年7月19日  
12 闽海渔执罚〔2022〕073016号 陈武坚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陈武坚(闽漳渔60226所有人)     闽漳渔60226(船长24.11米,主机总功率120千瓦,核定作业类型为敷网、刺网),于2022年4月29日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在 23°46.1′N,117°45.1′E附近(福建漳州海域)擅自将该船核定的作业类型敷网、刺网改为单船桁杆拖网进行作业。

作出“没收渔获物活体虾蛄5千克(已放生处置)、违法所得115元,并处人民币叁万柒仟元(¥37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当事人已缴纳罚款。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2022年7月19日  
13 闽海渔执罚〔2022〕073017号 冯志祥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冯志祥(闽漳渔60268所有人)     闽漳渔60268(船长22.96米,主机总功率207千瓦,核定作业类型为刺网),于2022年4月29日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在 23°43.2′N,117°40.4′E附近(福建漳州海域)擅自将该船核定的作业类型刺网改为单船桁杆拖网进行作业。

作出“没收渔获物活体虾蛄5千克(已放生处置)、违法所得137元,并处人民币壹万捌仟元(¥1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当事人已缴纳罚款。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2022年7月19日  
14 闽海渔执罚〔2022〕073018号 魏伟煌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魏伟煌(闽漳渔60565所有人)     闽漳渔60565(船长25.4米,主机总功率184千瓦,核定作业类型为刺网),于2022年4月29日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在 23°43.5′N,117°42.9′E附近(福建漳州海域)擅自将该船核定的作业类型刺网改为单船桁杆拖网进行作业。

作出“没收渔获物活体虾蛄、螃蟹3千克(已放生处置),违法所得127元,并处人民币叁万柒仟元(¥37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当事人已缴纳罚款。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2022年7月19日  
15 闽海渔执罚〔2022〕073019号 杨旭能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案 杨旭能(闽龙渔62658所有人)     闽龙渔62658(船长29.26米,主机总功率300千瓦,核定作业类型为钓具),在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缺配二级轮机长、二级管轮、二级船副各1名)的情形下,于2022年5月11日在23°23.516′N,117°42.527′E附近(福建漳州海域)航行。

作出“责令立即改正,处人民币陆仟元(¥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当事人已改正,已缴纳罚款。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2022年7月19日  
16 闽海渔执罚〔2022〕073020号 张建川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案 张建川(闽龙渔62668所有人)     闽龙渔62668(船长22.93米,主机总功率206千瓦,核定作业类型为钓具),在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缺配1名三级船长、1名助理船副)的情形下,于2022年5月11日在23°23.848′N,117°42.441′E附近(福建漳州海域)航行。

作出“责令立即改正,处人民币柒仟元(¥7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当事人已改正,已缴纳罚款。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2022年7月19日  
17 闽海渔执罚〔2022〕073021号 杨旭东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案 杨旭东(闽龙渔62588经营人)     闽龙渔62588(船长25.55米,主机总功率300千瓦,核定作业类型为钓具),在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缺配1名二级船副、1名二级管轮)的情形下,于2022年5月11日在23°23.8′N,117°42.5′E附近(福建漳州海域)航行。

作出“责令立即改正,处人民币肆仟元(¥4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当事人已改正,已缴纳罚款。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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