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海渔〔2017〕266号
各市、县(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闽政办〔2017〕44号)工作部署,我厅今年共报三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共计38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征收3项,其他行政权力20项。现将已经公布的第一、二批办事清单连同第三批办事清单整理予以集中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目录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