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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八批渔船标准船型(公示)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25-12-01 15:39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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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农业农村部《渔船标准船型评价办法》和《福建省渔船标准船型评价工作方案》的要求,福州通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交的18种渔船船型,业经福建省渔船标准船型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18种渔船船型符合我省渔船的作业区域和捕捞方式特点,具有较为广泛的代表性与可推广性,拟在全省范围内推荐使用(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渔船标准船型的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5日)。

  三、联系方式

  如对公示的船型有疑义,请将意见署名后以书面形式寄至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联 系 人:林小明

  联系电话:0591-87816900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

  附件:福建省第八批在全省推荐使用渔船标准船型目录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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