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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公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方案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25-11-14 09:31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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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8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5年5月29日向省海洋与渔业局正式反馈督察报告。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组织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并系统制定《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贯彻落实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加快推进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现将《整改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提出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督察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到位、产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和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海洋与渔业绿色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等4项整改目标,并将督察报告指出问题细化分解为24项整改任务、82条整改措施,形成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整改实施主体、整改验收牵头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推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提升海洋与渔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整改方案》提出了6个方面主要任务:一是持续完善海洋与渔业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海洋与渔业领域政策制修订工作,推动修订渔业相关法规规定,会同编制“十五五”海上福建建设专项规划,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做好湾区经济文章,培育催生一批湾区经济优势产业集群。二是持续打造海洋经济发展新高地。做深做实新时代山海协作,健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机制,以提速建设福州、厦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为契机,在海洋渔业发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取得新的突破。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优势产业,积极推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加快塑造海洋经济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三是持续建设现代化海上牧场。加快实施传统养殖设施转型升级,严控近岸网箱养殖规模,科学指导网箱和贝藻类筏式养殖规划布局。实施深远海养殖专项行动计划,建设深远海养殖渔场。实施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推广“五大行动”,加快推进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建立养殖尾水跟踪监测制度,推动养殖尾水全面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四是持续打造美丽渔港清洁渔船。制定新一轮高标准渔港建设规划,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化渔港。持续深入开展渔港污染防治,提升渔港污染防治能力及环境保护水平。督促渔船配置垃圾桶和油污桶,做好渔船生活污水、油污水、洗舱水和生活垃圾等收集保存,按照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器材。规范拆解渔船,妥善处理燃油、油污水、洗舱水以及各种垃圾,防范拆解过程污染海洋环境。五是持续推进渔业资源养护。组织实施全省渔业资源调查,全面摸清我省渔业资源家底。持续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营造全社会养护渔业资源良好氛围。开展伏季休渔制度研究,推动执法协作,建立完善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机制,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联合执法、联动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形成震慑。开展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优化整治。六是持续提升海洋渔业执法能力。深化全省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机构统一指挥调度机制对执法监督工作的拓展和覆盖。创新执法监督方法和手段,依托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加强执法数据分析和研判,重点关注执法检查、案件办理、行政强制等程序和情况,提升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下级执法机构的指导和督促整改,实现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推进科学化、数字化、专业化的执法监督新模式。

  为保障督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以下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海洋渔业局党组加强对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推进督察整改工作。二是落实整改责任。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统筹、调度、推进整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任务。三是领导包案推进。建立领导包案机制,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领导分别包案推进专项整改任务,适时下沉至整改区域开展一线工作,带动全省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职担责。四是强化跟踪调度。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常态化开展整改进展清单化调度和跟踪督办,梳理分析形成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五是建立督办制度。对推进整改工作不严不紧不实等问题实施警示督办措施;对警示后仍整改不力或者搞“一刀切”整改的,分别落实督办和问效措施。

  下一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一体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任务,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各条整改措施按时保质保量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举一反三持续加强海洋与渔业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处理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关系,推动海洋与渔业绿色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为“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贯彻落实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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