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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省海洋与渔业局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25-06-04 17:52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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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8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经省委和省政府批准,2025年5月29日,督察组向省海洋与渔业局进行反馈。

  督察认为,省海洋与渔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实施海洋强省战略,不断推进现代渔业绿色转型,努力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海洋与渔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积极助推“海洋强省建设。省海洋与渔业局坚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渔业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取得积极成效,2023年海洋产业生产总值约1.2万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 21.7%。海洋产业保持快速发展,增加值占福建海洋产业生产总值比重超35.5%。

  加快推进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福海粮仓”建设提质增效,推进深远海、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现代设施渔业,深远海养殖总规模居全国第一。推动养殖转型升级,全省共投入资金超过90亿元,改造传统网箱100多万口、贝藻类筏式养殖设施70多万亩。推广健康养殖模式,发布11个重点品种健康养殖指导意见,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16个。

  不断加强海洋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完成闽江水口库区养殖网箱清退工作,加快海洋渔业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建立养殖尾水治理“一张图”管理模式,推进漳州漳浦提水式海水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落实禁休期制度,加强养殖投入品使用管理,实施重点养殖水域、重点养殖品种常态化执法巡查,探索建立水产养殖智慧化管理平台,推进超规划养殖“动态清零”。

  省海洋与渔业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督察,主要领导多次专题研究,推进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督察现场检查存在的32项问题,截至2024年底,已基本完成27项。会同省财政厅出台《加快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水产养殖整治工作方案》,为系统提升海洋与渔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打下基础。

  督察指出,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取得积极进展,但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以及在福建考察时强调“要做大做强海洋经济,做好‘海’的文章”的殷切嘱托,对标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人民群众期盼,还有短板弱项,仍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统筹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存在差距

  一些地方在面对超规划养殖清退、养殖尾水治理等涉及海洋渔业环境问题整改时,责任压力传导不均、末梢管理存有不足。

  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考虑生态环保不够。《福州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2019-2025年)》生态类项目占总项目数的3.3%;福鼎渔港经济区建设环保基础设施投资占总投资的0.3%。

  示范项目建设与规划要求差距较大。海洋牧场建设完成福清、连江、秀屿3个,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开工建设5个,定海湾等5个绿色养殖示范区虽已完成传统养殖网箱改造、塑胶浮球替代泡沫浮球、建设深水抗风浪网箱等海上养殖转型升级任务,但引领带动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渔港防污染设施建设不规范。东山大澳中心渔港和霞浦三沙中心渔港卸货区污水直排入海;晋江深沪、石狮祥芝中心渔港泊岸渔船检修油污直排入海;秀屿平海一级、龙海港尾一级渔港未配备含油和生活污水接收处理设施、卸货污水收集设施、清污设备。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部分海域违规养殖清理没有到位。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宁德三都澳网箱养殖面积超规划。遥感比对发现宁德霞浦县、蕉城区,福州罗源县,漳州漳浦县以及福州罗源海域官井洋保护区、平潭小练岛附近航线、漳州诏安赤石湾渔港和漳州东山珊瑚海洋保护区等海域禁养区,还存在违规养殖问题。

  无证养殖整改尚不彻底。宁德市三都澳海域、莆田市涵江区、漳州诏安大埕湾特殊用海限养区内存在海水养殖尚未办理养殖证。

  养殖尾水治理工作进度偏慢。截至2024年10月底,全省提水式海水养殖在养面积5.5万亩,完成尾水处理设施建设面积约4.4万亩。

  渔船拆解监管不够有力。福州长乐百户澳避风港内、平潭和平村附近临海沙滩区域、平潭斗魁村附近海域,以及福州连江、莆田秀屿等地存在非法拆解渔船行为,造成环境污染。

  三是部分领域履行职责不够到位

  渔业养殖规划落实不到位。各地对养殖容量问题缺乏统筹,未落实每两年公布一次重点港湾、近海、淡水大中型水面的养殖容量情况要求。闽江流域水口库区规划调整工作未启动。福州市作为鳗鱼养殖主产区,鳗鱼养殖规划滞后、监管不到位,福清市部分养殖场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有的地方规划调整不规范、造成上下不一致。泉州惠安县擅自将东周半岛港口航运区禁养区内的黄干岛、黄牛屿周边部分海域调整为限养区。漳州市在修编《漳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时未严格按《福建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进行调整。此外,福州、莆田市级规划可养区面积超过省级规划面积,未根据省级规划及时修编。

  部分地区海上养殖转型升级不够彻底2020年各地排查上报的传统渔排和筏式养殖泡沫浮球数量不够彻底,存在少报、漏报,漳州市东山县、古雷开发区等地未如实上报传统渔排和泡沫浮球数量,造成省级任务安排与实际需要完成量存在较大偏差。全省仍有部分传统渔排和泡沫浮球未完成升级改造。

  海洋渔业执法还存在薄弱环节福州福清市东壁岛揽客电鱼、违法电鱼问题突出。上级多次检查发现南平崇阳溪存在非法电鱼行为。

  四是其他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设轻管”。我省共设立有11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未按规范设置界碑等标志物,且2021年以来仅对4个保护区开展过渔业资源调查。龙岩长汀大刺鳅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1年以来未开展过大刺鳅的增殖放流,2023年生物资源监测8个站位仅有1个站位监测到大刺鳅。南平建溪细鳞斜颌鲴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内捕鱼、钓鱼、种植等人为活动未得到有效管控。

  养殖饲料替代工作推进偏慢。大黄鱼养殖配合饲料替代率仅40%,投喂新型软颗粒饲料50%,尚有约10%使用冰鲜杂鱼直接投喂,影响渔业水域的水质。

  渔业生产废弃物处置不到位。沿海地区没有建立牡蛎壳收集和资源利用机制,牡蛎壳随意倾倒问题突出。宁德霞浦县溪南镇三都澳海域养殖渔排环保厕所配备还不齐全,配而不用问题也较普遍。

  督察要求,省海洋与渔业局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大做强海洋经济的重要论述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起来,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扛起海洋渔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到“海洋强省”“海上福建”建设全过程。要加快推进海洋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等海洋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要加强渔业资源、水产养殖、渔船渔港等重点领域生态环保工作,建立健全从规划制定、布局引导、养殖许可、执法监管的渔业生产全链条管理体系。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加强统筹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督办,注重举一反三和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海洋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系统性提升。

  督察强调,省海洋与渔业局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和省政府,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要求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应按有关程序和要求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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