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公开遴选“福建省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省外培训机构。
一、项目概况
福建省已连续实施中央农业资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充项目”(下称体系补助项目)多年,根据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基层水技人员培训作为体系补助项目重要实施内容之一。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作为该项目省级实施指导单位,为确保培训质量,统一遴选有培训能力的机构承担“福建省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省外培训,以协助完成体系补助项目县(市、区)基层体系补助项目有关人员省外脱产培训任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在福建省外选择2个培训地点,分别组织1期培训班。
2.培训费用包括课程教材、学习材料、培训场地、课酬、学员伙食、外出实训交通等培训期间生产的费用。培训费最高控制价2800元/人/期,培训时间每期6天(含报到返程)。
3.培训内容分理论教学与现场实训两个部分,其中现场教学不少于3天。理论教学部分包括先进前沿的水技推广、病害防控及水技人员能力提升相关知识培训等。所有授课均应有PPT课件。现场实训部分包括组织学员到当地渔业龙头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社、渔业产业园等大型水产示范基地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和培训能力。
2.拥有农业技术研发与服务职能,有专家团队能够为学员培训后提供长期技术咨询服务。
3.能够开具福建全省互认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4.能为学员开具培训费正规发票,遵守培训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5.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单位培训工作人员无违规违纪记录和无违规违纪调查。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
2.报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55号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基层体系科。
3.报名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91-87878928。
4.报名材料:
⑴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和能开具培训发票的等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无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或声明、机构简介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⑵评分材料。申报单位应根据遴选条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具有履行服务的能力。
注:以上所需材料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报送。如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文件,则该份文件无效。
五、遴选方法
省水技总站将组织3名相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及现场监督人员1名,对响应文件材料审查,并根据评分标准按照综合得分高低顺序选中1家为候选单位。遴选结果将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可邮寄),逾期不受理。
2.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参加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遴选一切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所有,申报材料不予以退还。
七、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选定之日起为期三年(2025年至2027年),期内自愿接受并配合我站工作指导,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附件:
“福建省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省外培训机构遴选评分标准
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