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省政府成立了由省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省公安厅、应急厅、福建海事局、省总工会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评估工作组。依据《福建漳州龙海“2·10”较大渔业船舶侧翻事故调查报告》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及批复要求,在漳州市自查评估的基础上,评估工作组于11月28日至29日赴漳州市龙海区对其提交的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开展现场检查评估,听取汇报并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座谈问询、现场核查,对事故防范措施及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形成评估报告。根据《福建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现将评估报告全文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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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龙海“2·10”较大渔业船舶侧翻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现场检查评估工作组
2025年2月8日
附件:漳州龙海“2·10”较大渔业船舶侧翻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