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要求,2023年9月21日—10月27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对符合国家级示范区基本条件的申报单位采取现场核查和材料审查的方式进行考核验收,形成《2023年度福建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考核验收评分结果》(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异议具体内容和理由。
联系人:胡荣炊(0591-83703051)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11月3日
附件
2023年度福建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考核验收评分结果
序号 申报单位名称 得分
1 福鼎市人民政府 93.0
2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 92.2
3 连江县人民政府 91.2
4 莆田市中灵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90.4
5 福清星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89.6
6 福建省金蠔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87.0